• 005303094/2025-00004
  • 登封市教育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5-04-22
  • 2025-04-22
关于印发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河南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大会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增效,根据登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登双随机办〔202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统筹制定了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抽查计划

全市教育系统要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狠抓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高部门联合抽查规范化水平。

一是纳入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对未列入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确需开展,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联合抽查计划,及时通过市联席办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二是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检查时间、抽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具体内容。三是抽查任务启动后发起部门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与发起部门对接,按计划要求完成抽查任务,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做到“应联尽联”,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

二、大力推进差异化监管

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依托省级抽查平台,对不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发起单位要根据联合抽查操作规程的要求,细化联合抽查方案,在省级平台中创建联合抽查任务,并及时通知各参与单位录入联合抽查事项、接收联合任务、匹配检查人员,确保相关任务和考核指标。

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的过程中,一是所有部门联合抽查均要通过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二是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熟悉省级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三是抽查任务启动后,发起部门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与发起部门对接,按计划要求完成本部门的任务,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数据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进后续监管,实现监管闭环。要强化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部门联合抽查的震慑力。

四、强化督导考评跟踪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纳入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绩效目标考评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发起或参与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确保在2025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实现任务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市联办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激励支持,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加强督查督导,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登封市教育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4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