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登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是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1〕135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该文件的出台,将有效改善登封市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制定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治气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燃煤烟气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于以上背景,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1〕135号),起草了《登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21年11月初,市环境攻坚办开始起草《登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21年11月19日,向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21年12月11日,经过市政府五届第九十八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

四、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产能压减和退出,2021年12月底前,退出耐材产能26100吨,涉及我市8家耐材企业。

二是持续控制煤炭能源消费,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1万吨以内(1-10月份煤炭消费总量为303.37万吨)。

三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四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完成27家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4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

五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105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大力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新能源网约车和新能源物流车辆占比;市区新增环卫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30台,积极推进新能源渣土车占比。

六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七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市区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八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方案改变以往只有定性或大尺度定量目标任务的方式,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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