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5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持续巩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8号)等相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登封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燃气事业发生较大变化,城市天然气覆盖率逐年提升。燃气的普及减轻了空气污染程度,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但燃气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因为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软管、燃气泄漏发现不及时等原因多次发生燃气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为切实提高城镇燃气用户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动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如下:

1.非居民燃气用户(包括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部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并确保正常使用。

2.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工程在建设环节全部安装自闭阀,燃气具连接管必须使用金属软管;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非金属软管更换为金属软管。

3.鼓励燃气居民用户自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二)此专项工作利用2年的时间,完成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实施加装阶段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检查验收阶段

三、执行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8号)等有关规定。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七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五、职责分工

六、资金保障

七、保障措施

五、适用范围

适用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六、术语解释

1.居民燃气用户:指居民家庭住户做饭、热水使用燃气的用户。

2.非居民燃气用户:指除居民燃气用户外的其他使用燃气的用户,包括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党政机关、部队等用户。

3.安全装置:指强度高、气密性好、寿命长、耐老化的金属软管及当燃气供气系统发生异常或发生燃气泄漏时,具有切断燃气气源、发出报警信号等功能的紧急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器、自闭阀等装置。

4.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是一种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器。当被测场所发生燃气泄漏时,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到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或设置的临界点时,燃气泄漏报警器就会发出报警信号。

5.联动切断装置:联动切断装置是安装在液化气钢瓶或管道出口处紧急时能够快速切断的阀门,可与燃气泄漏报警器相连接,当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到燃气泄漏时,自动快速关闭阀门,切断燃气的供给。

6.金属软管:金属软管包括金属包覆软管和不锈钢波纹软管。金属包覆软管是两端带有连接燃烧器具和燃气管道接头,有固定长度且橡胶管由塑料护套和柔性金属护套保护的燃气用具连接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是两端带有连接用具及管道的接头,有固定长度的不锈钢制波纹被覆管。金属软管使用年限不低于燃气具的判废年限,也称长寿命软管。

7.自闭阀: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解 读 人:张建民

联系方式:62996926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