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5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导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和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持续巩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2〕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2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登封市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22〕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22〕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二、目标任务

利用3年时间,通过规划引领、科学布点、规范建设,系统构建登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配送场站;通过建设市、企业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化数字化监管体系,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实现气瓶流向全过程智能化追溯;强化企业配送人员和车辆管理,建立以瓶装燃气企业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管理模式,规范瓶装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瓶装燃气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登封市瓶装燃气市场安全管理实现系统健全,制度完善,生产、经营、服务形成链条,市场秩序规范、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三、执行标准

通过规划引领、科学布点、规范建设,系统构建登封市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配送场站;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实现气瓶流向全过程智能化追溯;强化企业配送人员和车辆管理,建立以瓶装燃气企业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管理模式,规范瓶装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瓶装燃气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

分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一)科学规划、规范建设。1.推进编制中心城区瓶装燃气专项规划;2.加快瓶装燃气充装站、供应站的建设;3.建立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4.完善配送服务体系建设;(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1.强化配送人员管理;2.加强配送车辆管理;3.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4.执行价格监管制度;5.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第四部分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五、适用范围

适用部门: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六、术语解释

1.充装站(储配站):由储存、灌装和装卸设备组成,以储存液化石油气为主要功能,兼具液化石油气灌装作业为辅助功能的专门场所。

2.供应站:经营和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七、注意事项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自有产权气瓶置换、规范配送车辆、用户实名登记等各类安全整治工作,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与支持,要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八、惠民利民举措

1. 瓶装燃气企业免费送气服务,免费装接;

2. 瓶装燃气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免费入户安检;

3. 确保用户使用安全规范、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解 读 人:张建民

联系方式:62996926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