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登封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4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郑政办〔2023〕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登封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方案,明确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任务措施。

二、编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郑政办〔2023〕39号)。

三、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国省市控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V类断面,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主要任务。为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九个方面工作。方案按照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3.保障措施。通过四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完善政策措施;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登封市环委会攻坚办

解 读 人:崔小克

联系电话:0371-62825821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3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