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57号)、《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将市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告知于您,请您支持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小学一年级嵩阳办常住户口划片招生范围。(详见划片范围图)
(点击查看大图)
二、初中七年级嵩阳办常驻户口划片招生范围。(详见划片范围图)
三、市区学校报名要求
(一)招生对象。
1.幼儿园新生:必须是年满3周岁以上(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一年级学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七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材料注册时间。
报名时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注册时间均截止为2017年2月1日。
(三)少林办、中岳办常住户口及其辖区内外来务工经商随迁适龄子女在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报名入学。
四、市区幼儿园新生报名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报名办法。
具有嵩阳办事处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幼儿园履行报名手续。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二)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三)录取原则。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目前市区幼儿园仍以民办园为主,公办园起引领示范作用,只招收户籍在幼儿园相对就近区域内的幼儿,按照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要求,由近及远录取,录满为止。
五、市区小学一年级就读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具有嵩阳办事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3)《预防接种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依据户口簿地址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登记地址,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到确定的片区学校报名。没有房产证者,必须按照户口簿地址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录取和由近及远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二)市区务工随迁子女。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至少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必须在嵩阳办辖区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的“四险”中其中一项机打正规收据。(“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种保险)
(4)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7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5)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6)《预防接种证》。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额情况、房产证登记地址、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等信息,统筹安排就读。
(三)市区经商随迁子女。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且注册地址在嵩阳办辖区内)
(3)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7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4)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预防接种证》。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额情况、房产证登记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等信息,统筹安排就读。
(四)嵩阳办重点工程拆迁户子女。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与嵩阳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3)《预防接种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依据与嵩阳办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认的原住房登记地址,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到确定的片区学校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按照由近及远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五)驻登现役军人子女、市引进的技术拔尖人才子女 。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提供现役军官证、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聘书或签订的聘用协议等正规手续。
(3)《预防接种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
六、市区初中七年级就读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嵩阳办辖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嵩阳办辖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统一报名(已经进行完毕)。其中,对于嵩阳办常住户口的学生,教体局依据登记在册的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地址和学籍信息,按照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进行分配;对于非嵩阳办常住户口的学生,教体局按照各初中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
(二)嵩阳办常住户口但未在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3)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根据市区初中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
(三)市区务工随迁子女。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至少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必须在嵩阳办辖区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务工人员缴纳一年以上“四险”中其中一项机打正规收据。(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种保险)
(4)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7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务工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5)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6)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根据市区初中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
(四)市区经商随迁子女。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注册地址在嵩阳办辖区内)
(3)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与房屋业主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2017年2月—6月期间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用正规收据。非登封籍经商户需提供房产证或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4)借读证明。(登封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非登封户籍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根据市区初中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
(五)驻登现役军人子女、市引进的技术拔尖人才子女。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提供现役军官证、由政府部门颁发的聘书或签订的聘用协议等正规手续。
(3)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表(在小学毕业学校打印,毕业学校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2个档案袋分装。
2.报名地点: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4.录取原则: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
七、登封市聋哑学校招生入学
1.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8月25日,请家长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到登封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2.登封市聋哑学校地址:嵩阳办事处嵩阳路北段223号,电话0371—62877750。
八、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学。
民办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二)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天成学校、立英学校、磴槽艺校和清华园学校等四所民办学校,必须在嵩阳办中心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2.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的规定,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3.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要求,在规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招生。
4.依据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等条件,科学制定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拟定的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
5.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由嵩阳办中心校初审,并报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方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必须经教体局审批备案,才能办理学籍。
九、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
依据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显示,现市区公办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平均班额已远超省教育厅计划控制数,因此不再接收插班生。
十、乡镇区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
1.各乡镇区办(嵩阳办除外)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各中心校的领导下进行。各中心校依据有关政策和要求,参考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幼儿园新生必须是年满3周岁以上(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一年级学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重点做好辖区内生源的合理引导与调控工作,严格控制大班额。
十一、招生入学程序
(一)一年级新生。
1.嵩阳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8月4日起各小学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9日至16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西侧开展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各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同步进行——8月17日至18日各小学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8月19日至23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西侧开展招生遗留问题咨询工作;各小学到相关部门审核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8月21日上午8:30至11:30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2.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8月4日起教体局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9日至16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西侧组织招生政策咨询工作——8月17日——18日教体局在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8月19日至23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西侧开展招生遗留问题咨询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审核营业执照、房产证、“四险”收据等证件,并进行入户调查——8月21日上午8:30至11:30教体局在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二)七年级新生。
1.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8月4日起各初中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14日下午3:00至5:00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回原就读小学领取通知书——8月15日教体局在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登记小学升初中遗留问题——8月16日上午8:00——11:30教体局在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处理小学升初中遗留问题——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2.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8月4日起教体局开展招生方案宣传工作——8月9日至16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西侧组织招生政策咨询工作——8月11日教体局在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组织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8月12日教体局在局机关大门外西侧开展招生遗留问题咨询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审核营业执照、房产证、“四险”收据等证件,并进行入户调查——8月14日下午3:00——5:00教体局在登封市直属第二初级中学发放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8月24日新生报到——8月25日正式上课。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