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是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县级在安排预算的时候,必须高度重视这项支出,把它排到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