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2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河南省于2016年下发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倡导科技特派员全面助力脱贫攻坚;郑州市于2017年下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7〕68号),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我市一直参照郑州市意见来开展工作。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制定我市的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提升科技特派员管理水平,以便更好的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登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20日,我局初步形成《登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我局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结合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审议稿。并通过局班子会审议。

三、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24条

一是解释科技特派员:是指按一定程序选派(或选聘)到各乡(镇)、村或企业,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技术示范推广、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园区和农林示范基地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科技人员。

二是明确科技特派员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进步和产业发展的需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政策引导为保障,项目、平台为依托,促进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科技要素向农村聚集,引导并培育壮大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加速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构建科技产业链,促进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兴业致富。

三是明确科技特派员选派原则: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四是明确科技特派员来源、选派条件、选派程序、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年限。

五是明确对科技特派员的表彰奖励、评审、年度考核考评。(每年表彰奖励市级优秀特派员比例不少于30%。考核结果存入科技特派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职称、晋级、评优、续聘以及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六是明确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七是明确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解释权及执行日期。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解读人:王冠超;

联系电话:0371—62869012。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