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建设,规范众创空间管理工作,完善科技孵化服务链条,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且基于《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郑科〔2015〕 99号)已失效的情况,需重新修订《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一)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
(二)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
(三)《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科规〔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共四章,分别是总则、申请与备案、运行与管理、附则共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众创空间的概念、功能、建设目标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章申请与备案,明确了郑州市众创空间的备案条件和备案程序。第三章运行与管理,明确了政府、行业协会等部门作用,运用考核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以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程序和动态管理等。第四章附则,明确了《办法》解释权和有效期等。
四、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解读人:张定伟;
联系电话:0371—6286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