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50/2024-00006
  • 登封市司法局
  • 信息公开指南
  • 2024-04-28
  • 2024-04-28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登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涵盖本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事指南、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采取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网址:http://public.dengfeng.gov.cn/?d=384

  2.信息公开查阅点:登封市嵩阳路323号登封市司法局一楼办公室

  3.广播、电视、报刊、公示栏等辅助性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登封市嵩阳路323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    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371-62862104

  传真号码:0371-62862104

  邮政编码:452470

  电子邮箱地址: dfsfj@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受理程序中2.申请方式”所示提出申请)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填写《登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1)信函方式。申请人可以用EMS或者挂号信进行申请,请务必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登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2)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3)传真方式。传真电话:0371-62862104。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3、申请处理

  (1)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 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