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填写《登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1.信函方式。申请人可以用EMS或者挂号信进行申请,请务必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登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2.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3.传真方式。传真电话:0371-62862104。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2862104
传真号码:(0371)62862104
邮政编码:452470
电子邮箱地址:dfsfj@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一)提出申请”所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登封市嵩阳路323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 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