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3669941/2015-00074
  •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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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5-12
  • 2015-05-12
  • 通知
  • 少办〔2015〕46号
关于印发《少林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

 

《少林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12日

 

 

 

 

 

 


 

少林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为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务必从严,安全标准务必严格,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安全追究务必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实现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台账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分级分类建立并完善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底数台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分包领导、分包责任人,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并完善以下基本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培训台账、设施设备管理台账、职业危害管理台账等,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台账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坚持制度落实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继续完善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每月排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不少于5条、重大事故隐患不少于1条;每季度对列入企业底数台账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全面排查1遍;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3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落实隐患销号制度,确保整改治理到位。 

2.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办事处会每月召开1次安全例会,通报本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明察暗访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协调解决整治难度大、跨区域(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对策措施,安排部署下一季度工作。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3.坚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按照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4次、主管安全副职及其他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8次要求,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并整理归档,作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依据。领导干部进行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一是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履职情况;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台账建立情况;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三、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做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组长)全覆盖;“三个必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和装备到位;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抓,每年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及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管副职对分管领域内安全负责,党政正职与各分管副职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目标向下延伸,层层落实,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及省属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落实直接监管责任。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照《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登发〔2012〕8号)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登政〔2013〕8号)文件中的关于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切实承担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健全安监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培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不断增强企业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狠抓重点工作 

1.狠抓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及“两会”、“五一”、“汛期”、“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并结合季节特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校园(校车)、特种设备、冶金建材、职业卫生、商贸服务、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2次专项整治,做到有方案、有标准、有记录、有台账、有总结。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全年自行组织不少于2次大检查,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秩序。 

4.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2015年,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及主要行业职能部门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优化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做到预案编制修订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物资装备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至少组织1次专业领域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组织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因素特点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做好校园“安全课堂”,安全从娃娃抓起,教育一代人,影响两代人。利用公园及沿街电子屏、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墙、安全园地、固定标语、短信、微信等,传播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五、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网格化安全监管。在摸清企业底数基础上,将办事处所有重点安全监管单位一一进行分包,责任到人,按照长效机制网格化管理规定,各二、三级网格长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确保至少2个下沉日到所分包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每月排查隐患不少于1条,实行留痕管理。办事处长效办定期对网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格职责的,严格进行网格追责,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理。 

2.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监管职责落实。办事处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办事处与各村居委会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坚持月通报、季评比、半年督查、年终综合考核。每月在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季度评比一次、半年督查一次、年终综合考核评定。年度考核结果要在组织部门备案,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目标完成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办事处给予通报表彰、记优先条件;对目标完成较差或者未完成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记过错、一票否决等处理。 

3.深入开展谈心对话活动。为督促各村(居)委会、各处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明责、尽责,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百千万”谈心对话活动。谈心对话活动主要内容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 

4.严格责任追究。一是严格过程责任追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不力的,从严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不履行以及不正确履行职责,从严追究责任。二是严格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各生产经营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定期组织排查隐患、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明查暗访中发现重大隐患或严重问题的,从严追究责任。三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责任人,依照党纪政纪,从严追究责任。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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