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385/2015-00075
  •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
  • 2015-12-02
  • 2015-12-02
  • 通知
  • 卢政〔2015〕118号
卢店镇切实做好2016年双节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卢政〔2015〕118号

 

卢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双节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2016年元旦及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推进全镇“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登封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双节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2015〕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我镇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各分管业务内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深入排查,加强整改

    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进行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紧紧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力度,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查出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活动,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自即日起至12月底,对存在事故隐患而又一时整改不了的生产经营单位,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采取限制措施的必须采取限制措施,严防死守各类事故发生,务必确保“双节”期间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正常生产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两重一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岗位、重大危险源等盯死看牢,严格动火作业报批,发现险情、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应立即停产撤人;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不完好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罐,没有配置压力、液位、流量监测系统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设施的,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仓储企业严禁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零售网点,凡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100米,零售点之间安全距离不足50米的,一律关闭取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逐家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非法储存燃爆药物和生产设备设施的,要当场依法处理,严防违法生产。深化对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应依法停产停业整顿。

    道路交通: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五车(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营改非”、旅游包车)、驾驶人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尚未通车的新建、改建路段要加强管理,杜绝社会车辆违规通行;对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要求,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严格按照规定装载、运输危险品。强化重点道路巡逻管控,特别要加强在出站口、高速路入口、公路要道口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非法营运、超载、超速以及擅自改变线路、夜间违规运行等行为。

    消防: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医院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不规范、消防设施损坏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深入排查模板支撑、脚手架、井字架、塔吊、临边洞口、边坡、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旧危房隐患,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工停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油气输送管道:深入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管道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对存在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24小时现场值守;要制定完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启动预案,科学有效处置;严厉打击盲目施工、危及管道安全的乱建乱挖乱钻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违法犯罪活动。

城镇燃气和供电:对天然气管道、供电线路、天然气储配站、管道工程、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汽车加气站及城镇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大对餐饮业场所、大排档、小餐饮作坊及使用瓶装气居民用户安全设施的排查整治力度,组织专门力量,不间断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要立即停输停用。

涉爆粉尘:深入排查涉爆粉尘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对不符合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该关闭取缔的关闭取缔,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

    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深入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攻坚期间,所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级审批。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三查三保”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同时,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冬季冬雪、冰冻、干燥、大风和人流物流活动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卢店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导,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现场督办,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双节”期间,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注意掌握安全动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事故苗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自即日起至12月底,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日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每日下午3:00前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送当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小结和附表。

 

联系电话:0371--62981006 

附表:卢店镇“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日报表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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