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政〔2015〕121号
卢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卢店镇清查督查工业企业欠薪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企业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卢店实际,现就做好我镇工业企业欠薪清查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工业企业欠薪清查督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卢店镇工业企业欠薪清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组 长:孙现伟 人大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荣 毅 党委委员
王博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成 员:郭跃娟 党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德魁 劳动保障所所长
屈国杰 信访办主任
冉艳霞 民政所所长
李团军 派出所所长
王少杰 杨晓新 张晓雨 刘北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王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依法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行为进行监督监察。
2、负责清查督查辖区内工业企业欠薪工作。
3、密切关注辖区工业企业欠薪工作,快速妥善处置拖欠职工工资案件。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法律、法规、政策,清查、督查、协调解决本辖区、本系统内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有关单位是本辖区欠薪预警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定期对本辖区范围内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各企业是本系统欠薪预警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定期对本系统各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清查,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切实做好职工工资投诉受理工作,依法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行为进行监督监察,快速妥善处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
三、完善处置预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并完善应对企业集体欠薪或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劳动纠纷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妥善处置,确保事态不扩大、不激化。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它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建立规范的日常值班制度和重大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形成“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有追必果”的案件查处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快立、快办、快结。
四、建立督导机制
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欠薪清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发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