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174/2015-00080
  • 登封市卫生局
  • 农村人员,培训
  • 2015-04-13
  • 2015-04-13
  • 通知
  • 登卫〔2015〕33号
登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卫生学校:

现将《登封市2015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培训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为加强全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巧云

副组长:刘君华   郭帅旭   景洪涛

成  员:李乐雅   蔡超敏   景志锋   郝瑶琪   王铮宇

及各乡(镇)区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基妇科,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学员审定、培训组织、档案建立、督导检查、总结评价、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各司其职,有序开展

各乡(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协助各级培训机构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

市卫生学校完善授课带教、学员管理、生活安排等工作,做好培训学员的登记、注册、平时考勤、理论考试及学员问卷的收发等工作,完成培训班的考核评价、培训照片、总结报告等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严格管理,确保实效

学员在各级培训机构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勤、考核和请销假制度。学员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班主任或带教老师批准, 1天以上由市卫生局批准。如发现有累计请假时间达培训时间五分之三以上的学员,对学员所在的乡(镇)区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015年4月13日

 

 

 

 

 

登封市2015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

 

根据《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的通知》(郑卫农卫〔2014〕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具体包括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科服务能力;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内儿科服务能力。

二、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培训

1.培训对象、名额:13个乡镇卫生院、嵩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中青年业务骨干,共14人。

2.组织实施:根据《2014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要求,采取集中面授与临床进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由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集中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时间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2月16日;由郑州市中心医院和郑州市儿童医院组织临床进修学习,时间2015年4月6日~6月16日。 

(二)村卫生室人员内儿科知识培训

1.培训对象、名额: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及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进行轮训,共511人。

2. 组织实施:根据《2014年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要求,采取远程视频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农村常见内儿科的初步诊断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由登封市卫生学校分二批组织实施,每批培训时间5天,时间2015年4月14日~23日。

三、师资及培训教材

(一)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科理论培训师资、教材,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的影像教学、教材由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安排。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科培训临床进修师资由郑州市中心医院和郑州市儿童医院安排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带教。

四、培训资金

(一)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培训

临床进修按照每人每天11元标准补助住宿费,由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统一拨付到承担免费进修学习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按照每人每天40元标准补助,其中,20元由省卫生计生委拨付到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用于大纲及教材编印、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等;20元由市卫生局拨付到承担教学任务的市卫生学校,用于学员住宿补助及教学管理等。

附件:1.登封市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培训进修登记表

2.登封市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3.登封市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附件1:

登封市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内儿培训进修登记表             

填报单位:        市(县、区)(盖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执业资格

职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培训天数

培训期间

培训结束
考核情况

备注

注: 1、专业填写内科、儿科等一级学科名称。

     2、执业资格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

     3、培训期间为开始培训到培训结束的期间。

     4、培训结束考核情况为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完毕后经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是否合格。

     5、河南医专(原河南职工医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许老师 15038275830  0371-69975369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2:     登封市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乡镇区办

第一批人数(4月14—18日)

第二批人数(4月19—23日)

合   计

嵩阳办

12

12

24

少林办

12

12

24

中岳办

12

12

24

大冶镇

38

38

76

宣化镇

10

11

21

卢店镇

12

12

24

唐庄乡

15

15

30

告成镇

17

16

33

徐庄镇

12

10

22

大金店镇

25

25

52

石道乡

16

18

34

送表矿区

7

6

13

君召乡

17

17

34

颍阳镇

17

17

34

东华镇

20

19

39

白坪乡

10

9

19

阳城区

4

4

8

合 计

256

255

511


附件3:

登封市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县(区、市)(盖章)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学历

执业资格

执业类别

职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执业地点

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培训
天数

培训期间

培训结束考核情况

备注

注:1、执业资格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等。

    2、执业类别如为执业(助理)医师填写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和中医(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等;
       如为乡村医生填写西医为主、中医为主和中西医结合医等。

    3、培训期间为开始培训到培训结束的期间。

    4、培训结束考核情况为乡村医生培训完毕后经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是否合格。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

时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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