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供联﹝2015﹞55号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台账式管理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台账式管理的通知》【登安委办[2015]44号】的要求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现就关于加强我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能够准确反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情况,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实写照。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是摆在面前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四本台账
(一)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认真如实作好记录,在台账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
(二)建立完善安全培训台账。各单位都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三)建立完善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及时登记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等情况,提高设施设备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管理台账。记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在职业危害预防的源头上下功夫,主动作为。
三、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实施留痕管理
推动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监管职责的体现,也是自我保护的需要。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单位每月对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全面排查1遍。安全监管人员到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姓名、时间、排查隐患等内容,使安全监管人员工作态度留痕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单位要在十月底之前,全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安全培训、设施设备、职业危害管理4本台账和安全检查留痕登记表。
(二)督查考核。市社安全科把各单位建立完善4本台账和安全检查留痕登记表作为今后安全生产督查及考核内容。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要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将在例会上点名批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