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1300664/201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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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0
  • 201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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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中字〔2015〕5号
关于印发《中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登中字〔2015〕5号

 

关于印发《中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中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10日     

 

 

中岳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郑州市、登封市工作部署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5〕4号)文件要求,我处决定自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全处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积极动员各村(居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

办事处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攻坚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严格贯彻落实《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登政〔2013〕8号)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网格化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分管领导、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三位一体”责任机制。

(二)各分管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登办〔2013〕15号)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督查,隐患排查治理上报,重大事故挂牌督办,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追责等工作。

(三)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市长效机制网格化管理规定,全处重点安全监管单位所在网格,下沉人员及负责人要做好管理工作;三级网格长重点排查本网格重点安全监管单位安全隐患,按照市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运行进行隐患报备、办理。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格职责的,严格进行网格追责。

五、攻坚重点

(一)道路交通:重点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客运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和客车客船非法营运等行为。

责任领导:徐少辉 责任单位:综治办 派出所 交警二中队

(二)建筑施工:重点是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产业聚集区、各社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责任领导:刘剑伟 张超峰 王铭阳 何跃涛

责任单位:项目办 规划办 查违办

(三)油气管线:重点是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情况,落实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台账和分布图等基础资料管理情况、隐患整改计划及挂牌督办情况等。

责任领导:刘剑伟  何跃涛 责任单位:项目办 规划办

(四)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地下建筑、KTV等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

责任领导:徐少辉  责任单位:综治办  派出所

(五)市政实施: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地下管网、施工和城市燃气排查整治,落实燃气、供热、给水、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情况。

责任领导:郑庆建  责任单位:环卫办

(六)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责任领导:李建东  顾少杰  责任单位:安监办

(七)烟花爆竹:重点是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开展情况;从严整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无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不按规定销售的网点行为。

责任领导:徐少辉  责任单位:综治办 派出所

(八)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

责任领导:李建东  顾少杰  责任单位:安监办

(九)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责任领导:范迎旭  责任单位:文教办  中岳中心校

(十)旅游: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旅游车辆、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消防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王铭阳  责任单位:查违办

(十一)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

责任领导:李建东  顾少杰  责任单位:安监办  电管所

另外,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市级领导对分包乡(镇)区、办进行督导。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1月28日)。办事处及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按照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检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牵头单位每周三下午五点前向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见附件2、附件3),2015年1月26日前报送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总结。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1月28日至3月21日)。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牵头部门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3月18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3月28日前,各牵头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进一步强化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攻坚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指导、协调解决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各牵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要求及不同行业职业特点,把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出行、防中毒、防践踏等基本安全知识,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贯彻,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相关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要利用安全生产专家的力量,发挥专家作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和联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拒不整改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措施,隐患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和经营,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办事处将成立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

(六)加强信息上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情况统计表(工作情况及报表上报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851916),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全处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安委会。

(七)严格责任追究。办事处要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约谈问责、“一票否决” 、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信息上报不及时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是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附件1: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附件3: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申卫宝   朱振信 

常务副组长: 李建东 

副  组  长: 刘剑伟   王宝林   吴玉宝   

范迎旭   张超峰   王铭阳

徐少辉   刘红涛   郑庆建

冯晓东   顾少杰   刘建华

彭航丽   何跃涛   赵俊勋

梁靖宇

成  员:处直各单位负责人、安监办全体、各三级网格长、各村(居)委会支部支书、主任、安全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王遂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组办公室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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