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交〔2015〕65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4月27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交运委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控制公路施工工地及管养道路扬尘污染,结合我市公路工程建设和道路管养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美丽登封为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施工工地和管养道路扬尘污染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公路施工工地和管养道路扬尘污染管理手段,营造文明施工、管理有序的建设环境和“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郑州市交通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达到郑州市政府提出的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物料堆放覆盖率、路面硬化率、车辆冲洗率、湿法作业率、运土车辆密闭率达到100%)的标准;按照城市道路养护标准,全面提高市内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道、专用道路、旅游公路清扫的机械化率,逐步推行湿式机扫,保证主次干道的洒水量,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优化道路卫生清扫时间,减少起尘量,降低扬尘污染。
三、主要工作
(一)整治范围
严格按照上级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对快速通道、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专用公路、旅游公路清扫保洁,进行扬尘处理,洒水降尘。对交通施工工地、场站工地、施工机械车辆进行问题排查,摸清任务,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做到道路施工工地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建筑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扬尘污染措施完善,施工单位所有机械车辆证件合法有效,符合环保排放要求。整治范围包括:
1、我局所有在建的道路工程施工工地;
2、市内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道、专用道路、旅游公路。
(二)整治标准
1、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标准按照《郑州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执行。
2、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专用道路、旅游公路扬尘治理标准按照《郑州市市政道路的维修、养护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及《郑州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执行。
(三)综合整治
公路局、地管所加大对道路养护管理力度,及时组织洒水降尘,路政大队、运管所、刘沟站,加强执法管理,源头治理抛洒违法车辆,公交公司、客运站、城乡客运站,加大对车辆、车站、场站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甄少杰 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冯经纬 党委副书记
赵效安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建民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宗传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红霞 党委委员 副局长
马志超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文印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吕少卿 党委委员 地管所所长
吴学斌 党委委员 运管所所长
弋世卿 党委委员 公路局局长
弋万成 总工程师
何朝颖 工会主席
成员:常会峰 王 伟 范存杰 丁俊鹏 郭人义 袁二龙
吴晓博 邓建营 于汝浩 李宏立 李亚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冯经纬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创建办。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的实施。
(二)实行责任制
对扬尘治理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分包项目,局属公路局、地管所、路政大队、运管所、刘沟站、公交公司、客运总站等单位班子成员分包项目(详见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分包一览表)。各相关单位要把公路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提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实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
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导组,由党委副书记冯经纬任组长,局创建办、公路局、地管所参加,每周将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督导,建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日督查、周讲评、月排名督导机制,定期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要求抓落实,未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健全激励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扬尘污染治理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每日监督检查,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总结及达标完成情况。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专项督导组的抽查情况,每月对各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同时,对措施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附件:1.郑州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2.郑州市市政道路的维修、养护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3.郑州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4.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分包一览表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郑州市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工地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工程公示牌及警示标志。
1.公示牌内容: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管单位投诉电话。
2.设置位置:公示牌设置在施工现场两端,范围较大的,每200米设置一块。
3.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标准。
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
1.环境保护牌内容:项目名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设置位置:公示牌设置在施工现场两端。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围挡。
1.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围挡,两端可以设置出入口,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人行道整修及管线抢修工程施工作业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可移动围挡。
2.主干道及重要区域(见附表)应使用统一的围挡和规范的温馨提示语。
围挡规格2米×1.8米,采用蓝色板材和白色立柱及上下装饰横梁,下方用20—30厘米宽黄黑线条警示带;围挡每间隔50米设置一块带温馨提示语的施工围挡。
3.围挡应定时规整,擦洗,保持规范、整洁。
四、施工现场场地管理。
1.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他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2.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车辆需要进入围挡内运送材料或土方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3.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4.施工场地及保通道路应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湿润,无明显浮尘。
五、施工现场降尘措施。
1.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2.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3.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4.施工中产生的污泥、尘土应及时清理,洒水降尘,材料码放整齐,确保工作面整洁有序。
5.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6.渣土运至指定弃土场后,短时间暴露的应覆网遮盖,长时间暴露的应植草绿化,防止产生扬尘。
附件2
郑州市市政道路的维修、养护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一、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 施工现场做到全部封闭管理及围挡设置,应符合《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三、 施工范围内拆除的旧侧石、到板、道路结构层等固体废料,要做到日常日清。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要整齐堆放。
四、 运输渣土的车辆驶离工地现场时,应清扫车体、车轮,保持车体整洁,车轮不带泥。
五、 运输过程中,应装载适量,不超载,车辆必须密闭改装,防止渣土沿途抛洒、遗漏。
六、 施工现场内,功能分区合理,材料堆放,机具设备存放,土方存放整齐有序。
七、 施工现场及各种粉尘材料、施工土方及临时堆放的渣土,均有遮盖,并遵守洒水降尘的要求,做到无扬尘现象。
八、 除抢险、抢修情况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附件3
郑州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1、 辖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按劳动定额配备人员。
2、 清扫保洁质量好,清扫时遇到较多浮土可能扬尘的路段要减少清扫幅度,避免扬尘。
3、 严格按规定的路段、次数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次数每天不少于2次(最高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降尘冬季(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天气情况洒水降尘每天一次,夏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每天两次,根据气温和大气污染程度随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4、 无违章作业。如:往雨污水井、花坛内扫、倒垃圾或焚烧垃圾等行为。
5、 清扫车要先检查主刷子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适,土箱调整到扫进土不遗漏为宜。
6、 作业后达到道路无积尘、泥沙、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雨水口净、路边石净,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7、 洗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洒、拖、挂和污水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