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86/2015-00030
  •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 综合
  • 2015-04-29
  • 2015-04-29
  • 通知
  • 登交〔2015〕66号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登交〔2015〕66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4月29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登封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登综治字〔2015〕15号)的要求和部署,在我局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关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全方位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面得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甄少杰同志任组长,局其他班子长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党政正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冯经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耀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抓排查,促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形式,集中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切实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摸准、摸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群众反映,通过发布通告、设置举报电话等形式,组织发动群众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要结合我市社会稳定形势,定期组织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二)抓排查,促整治,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活动作为改变重点地区社会治安面貌的有效手段,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排查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排查整治什么问题”的要求,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或部门,明确协作单位或部门,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抓服务,促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要狠抓机制创新,着眼于长效管理,把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与加强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工作效能。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真正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地区。

(四)抓防范,促管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解剖典型案件,发现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积极有序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保安员、治安中心户长、治安楼长、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人员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五)抓基层,促落实,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机构,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多种力量,建立完善滚动排查整治、部门联动联治的工作机制,形成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确保实现排查整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着力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内保组织和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保卫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确保发挥作用。

(六)抓宣传,促发动,营造排查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贯穿活动始终。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有关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把本单位本行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出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摸准吃透,准确分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6月30日)。针对本单位、本行业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严格治理,经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单位要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以文件形式将排查整治工作报局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市综治委将结合年度综治目标,对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要围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维护交通运输系统大局稳定、保障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领导,局成立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通力合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明晰、运转协调。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每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治活动结束后,市综治委将组织检查考核,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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