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0734572/2015-00041
  •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 公告
  • 2015-02-02
  • 2015-02-02
  • 公告
  • 嵩办发〔2015〕29号
节会期间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登封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有关精神,结合办事处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风险,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5年2月6日至3月31日。

    二、风险排查工作任务

    (一)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办事处辖区内的所有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信用中介机构和股权投资、典当行、寄售行等涉及资金往来的行业企业,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但超范围开展涉嫌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的。在外地注册登记的上述类型企业在我市违规设立“网点”的。

    (二)排查内容

    对以上类型的企业,要重点排查:1.是否超范围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人员;3.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象的,吸收存款的额度,涉及群众人数,承诺的回报率为多少;4.资金去向;5.有无还款可能、还款计划等。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办事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

    2.建立本辖区处置协调机制,与辖区内公安、工商、宣传等部门合力,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工作;

    3.成立领导组织,将处置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和方法;

    4.负责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

    5.组织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预防和处置因非法集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7.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定期沟通联系,按案件信息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非法集资活动处置信息。

    (二)具体分工

    按照市打击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对相关局委的分工,办事处安排五名班子成员做好与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科工信委、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具体如下:

    少林路至中岳大街:市分管单位公安局,办事处负责领导郝炳欣副书记;

    中岳大街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北区域:市分管单位商务局,办事处负责领导陈胜强主任;

    中岳大街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北区域:市分管单位科工信委,办事处负责领导李洪宾副书记;

    少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南区域:市分管单位住建局,办事处负责领导周志欣副主任;

    少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区域:市分管单位工商局,办事处负责领导张宏伟副书记。

    以上区域所有涉及的包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站办所长、三级网格长要做好排查治理配合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我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处实际,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力度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确保节会期间不发生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各社区居委会(村)支书作为本单位风险排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明确专人负责。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3月底,实行“日报告制度”,风险排查报告于每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62833515)。对于应排查出的风险,没有掌握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责任追究。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社区居委会(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运用网格化机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做到宣传上全覆盖,排查上无遗漏。

三是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中和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深挖细究,掌握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市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者的嚣张气焰,尽最大努力把非法集资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群众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