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406/2015-00043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1-20
  • 2015-01-20
  • 通知
  • 大政〔2015〕14号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大冶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大冶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登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我镇决定自20141221日至20153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国土资源、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攻坚内容

主要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度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攻坚重点

(一)煤矿: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所有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煤管站、经济发展办煤炭科)

(二)非煤矿山: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图纸不全或不准而从事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等行为。(责任单位:安监所、经济发展办企管科)

(三)道路交通:重点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队、公路站)

(四)建筑施工:重点是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开展情况,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方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新城办)

(五)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宾馆、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

(六)油气管线:重点是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情况,落实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台账和分布图等基础资料管理情况、隐患整改计划及挂牌督办情况等。(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科)

(七)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责任单位:安监所)

(八)烟花爆竹:重点是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开展情况;从严整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无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不按规定销售的网点行为。(责任单位:综治办)

(九)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超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责任单位:综治办、经济发展办环保科)

(十)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责任单位:文教办)

(十一)民爆物品:重点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

(十二)国土资源: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所)

(十三)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责任单位:电管所)

另外,其他职能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镇政府统一组织、职能单位分头实施,镇安监办、安监所进行督导。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20141221日至2015128日)。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按照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责任单位每周三下午4点前向市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15125日前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报送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二)综合整治阶段(1月28日至3月21日)。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周三下午4点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317日前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327日前,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包村领导要每月到分包的村进行督导,听取所分包的村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进一步强化对百日攻坚行动动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攻坚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指导、协调解决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要求及不同行业职业特点,认真研究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出行、防中毒、防践踏等基本安全知识,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家庭等,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贯彻,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守法意识。镇电视台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到边、纵到底。要重点查看各级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和联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措施,隐患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和经营;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镇安监办、安监所将成立两个督导组,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对阻挠督导的要组织执法人员和新闻媒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及时曝光。督查组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要召开1次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形究解决突出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镇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六)加强信息上报。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情况统计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全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安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镇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没有按照要求上报的单位,要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要求,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要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约谈问责、“一票否决”、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信息上报不及时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各行政村、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主办单位: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号 邮编: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