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交〔2015〕83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夏秋季防制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确保我局今年夏秋季集中防制蚊、蝇、蟑螂活动有效开展、顺利达标,现将《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开展夏秋季防制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6月3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集中开展夏秋季防制蚊蝇蟑螂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标准,根据《登封市爱卫办关于开展夏秋季防制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登爱卫办〔2015〕1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及时有效降低蚊、蝇、蟑螂密度,预防伤寒、副伤寒等虫媒疾病传播流行,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在交通运输系统内集中开展夏秋季防制蚊、蝇、蟑螂活动,确保我局蚊、蝇、蟑螂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之内。
二、工作标准
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河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细则》(2014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要求。
三、具体安排
活动时间:6月9日-10月31日
(一)防制准备阶段(6月9日-14日)
1、加强组织,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完善四级组织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机构,成立防制队伍,明确专(兼)职人员和重点防制范围。
2、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利用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防治伤寒、副伤寒等传染病的卫生常识。
3、调查摸底,明确重点。以蚊、蝇、蟑螂侵害重点区域为主,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结合日常发现的孳生地和侵害点,摸清蚊、蝇、蟑螂侵害的底数。
4、安全用药,确保成效。各单位要按照药物分配表(见附件2)要求及时购置消杀药械,本次集中消杀活动药物由市爱卫办统一提供。购药地点:市爱卫病媒虫防制消杀服务部(市区守敬路北段环保局对面)。
5、各单位要于6月14日前将本单位集中防制工作方案、购药发票复印件上报创建办。
(二)全面防制阶段(6月15日-19日)
1、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加强蚊蝇孳生地管理,重点清除积存垃圾,实施垃圾密闭管理,做好垃圾池、公厕等场所日常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2、治理疏通水沟、水坑、水池等水体,重点清理建筑工地、刷车台、汽修厂等区域的垃圾、积水,疏通治理下水道,翻盆倒罐,清理卫生死角及废旧积水容器,确保垃圾箱、厕所等无蝇蛆孳生。
3、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餐饮店、商场、超市、建筑拆迁工地、车站等场所)要安装防蝇帘、纱窗、防蚊蝇网(罩),推广使用灭蚊、蝇灯箱,有条件的单位和居民区可在下水道口安放蚊闸。
4、集中组织开展化学防制与物理防制相结合的消杀活动(6至9月份共进行4次集中消杀,每月14日前为购置药物时间,16-17日为集中消杀日,逢节假日或雨天延后)。
(三)查漏补缺阶段(10月1日-31日)
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落实整改前阶段存在问题,完善各阶段工作总结。
(四)检查验收阶段(6至9月份每月19日-30日)
市迎审办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市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结果列为行业卫生、单位卫生季度流动红(黑)旗评比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将集中灭蚊、蝇、蟑螂活动与当前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完善防制网络,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组织社区群众和单位职工共同搞好环境卫生,干预不良卫生行为,减少传染病发生。
(三)各司其职,确保成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统一开展集中消杀活动,切实保障统一消杀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消杀活动取得实效。创建办将对各单位消杀工作进行监督与督查,确保设施完善,蚊、蝇、蟑螂密度达标。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市迎审办每月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和各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在集中防制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不力,蚊、蝇、蟑螂密度较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四害密度超标、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1.2015年灭蚊蝇蟑螂工作技术方案
2.购置灭蚊、蝇、蟑螂药物(月)分配表
3.消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