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3669941/2015-00081
  •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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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5-15
  • 2015-05-15
  • 通知
  • 少办〔2015〕66号
少林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各有关单位:

 

《少林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5月15日

 

 

 

 

 

 

少林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登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5〕28号)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居)委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措施要有力,落实要到位。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高利贷,引导群众合理理财,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引导企业经营者适度举债,依法合规经营;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非法集资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一)宣传任务分工 

少林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办事处处非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各村(居)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配合市处非办做好宣传活动。 

(二)宣传涵盖的范围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宣传区域要涵盖所有村(居)委会;宣传媒界包括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也包括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形式可采取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流动字幕等,也可采取定期举办广场宣传活动等形式。 

(三)宣传舆论的导向 

紧紧围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主题,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通过新闻专访形式,向社会公众传达党委、政府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的坚定信心,打消“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幻想。 

(四)违法广告资讯信息的清理 

工商所要督促广告发布单位,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拒绝发布,对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及时查处与该活动有关的广告。 

(五)配合省、市、县、乡联动的广场宣传活动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办事处定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星期六)9点—12点,配合市处非办在迎宾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少林小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宣传教育对严密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是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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