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86/2015-00038
  •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 综合
  • 2015-08-17
  • 2015-08-17
  • 通知
  • 登交〔2015〕126号
创建知识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活动实施方案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创建知识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国家卫生城市复验年,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总体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靓化清洁家园 争做文明市民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报道

    要以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健康卫生意识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单位抽调办公室宣传骨干宣传普及活动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围绕爱国卫生知识普及活动主题制作简报。

    (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

    2、活动地点

    登封市城乡客运站站前广场   

3、活动形式及任务安排

     运管所安排音响、横幅(登封市交通运输局“靓化清洁家园、争做文明市民”创建知识暨健康教育普及活动启动仪式)

    (1)交运局局长宣读《交通运输局创建知识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活动方案》

(2)城乡客运总站宣读倡议书

(3)客运总站负责人,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司机分别发言。(发言稿17日8:00报局办公室审定)

(4)各单位向甄局长递交承诺书

(5)张市长讲话并宣布:交通运输局“靓化清洁家园、争做文明市民”创建知识暨健康教育普及活动启动仪式现在开始。

(6)现场发放《登封市民健康知识读本》、《致全市市民一封信》等宣传材料。

(7)运管所参加50人(统一着制服不戴帽)、路政大队参加20人(统一着制服不戴帽)、刘沟站参加30人(统一着制服不戴帽)、公路局50人、地管所50人、公交公司20人、客运站40人、出租公司40人、城乡客运站20人,各单位党政正职必须参加,并明确一名主抓卫生副职负责组织此项工作,在活动当天上午8:30以前集合到位并签到。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1、各单位要根据创建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普及主题,广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等活动。

2、客车站、公交车站(首末站),设置“创建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岗,发放宣传材料。

3、单位、家属楼院、行业单位(维修、物流门店)、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张贴规范控烟标志。

4、公交车站首末站、城市出入口、客运车站、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张贴、悬挂爱国卫生标语,在单位显示屏宣传爱国卫生知识,单位门口悬挂爱国卫生宣传横幅。

5、公交公司、客运总站、城乡客运站、出租公司等单位,安排人员在公交车、客车、车站等场所发放宣传材料。

6、公交公司,在公交首末站广告牌上宣传爱国卫生标语。

    (四)开展除害防病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杀防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2015年夏秋季蚊蝇集中防制工作,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及时开展集中灭蚊蝇活动,重点加强公共场所的“四害”密度达标管理与防灭治理,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活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蔓延。

     (五)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开展入市口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三清一绿”工作,即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和绿化环境。彻底清理入市口及公路沿线两侧的积存、漂浮垃圾,清除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更新、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治理乱搭、乱挂等现象。

    2、开展义务卫生大扫除活动。以路长工程活动为抓手,组织各路长责任单位全面整治道路卫生环境和市容秩序。

3、开展单位、居民区卫生整治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周五卫生大清扫制度,打扫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污物、杂物;清理楼道、杂物间内乱堆乱放、垃圾污物等;全面整治违规张贴和乱涂乱画行为;完善防鼠、防蝇等设施。

    (六)开展夏秋季全民健身活动。

    要结合夏秋季天气逐渐变凉,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如健步走、登山、健身操、足球赛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开展工间操活动,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整体健康水平。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主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好创建知识及健康教育宣传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有计划、有行动、有落实。

    (二)搞好督导,落实检查。局创建办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三)积极宣传,认真上报。各单位要于8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简报、总结、活动照片和有关宣传材料上报局创建办,同时上报宣传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爱国卫生宣传口号及宣传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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