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0734572/2015-00046
  •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 政务
  • 2015-04-16
  • 2015-04-27
  • 意见
  • 嵩办发〔2015〕54号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为推动办事处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体育工作在适应社会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的需求,根据《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登办【2014】35号)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处老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主义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减轻社会负担、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作出了积极贡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体育事业的支持和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把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老年人体育的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老年体育组织建设。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和服务广大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的群众性社团组织,是党和政府关心帮助老年人增进健康、丰富生活的桥梁和纽带,各居委会(村)要高度重视,做到“四有四落实”(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活动,办公地点落实、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落实、指导评估落实)。各居委会(村)要建立老年体育协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工作班子,要明确支书或主任1人作为协会会长,挑选2名身体较好、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的两委成员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并从实际出发,为体育协会配置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各老年人体育协会要在办事处老年体育协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训练和比赛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等节假日组织开展适宜老年人特点、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要遵循“安全第一、风格第一、友谊第一、健康第一”和“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健康”的原则,积极组织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比赛,办事处将每年举行一次老年人运动会,引导广大老年人科学健身,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并为广大老年人营造良好的体育健身氛围,共同推动老年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搞好老年人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每年举办各居委会(村)管理员培训班不少于1次,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努力扩大从事老年体育工作者队伍。到2020年,要建立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老年健身“五员”骨干队伍,每个居委会(村)至少有1名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权责统一,完善考评机制。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办事处考核目标,建立考评机制。详细制定老年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评分细则,严格考评纪律,切实促进老年人体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保障经费支持,鼓励社会捐赠。办事处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出,预算支出与老年人口递增、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鼓励企业赞助、社会捐赠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手段,加大对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宣传力度,引导、动员更多的老年人自觉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在老年体育工作各个领域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营造遵守助老、崇尚健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服务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办事处、居委会(村)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切实形成关心和积极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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