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少林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确定,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29日
少林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特别是私挖乱采、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省、市和上级部门工作安排,依据办事处“三查三保”工作方案,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防范较大以上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各行业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完善。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全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打非治违”领导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相关安全副职任副组长,处直相关站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指导、协调、督促相关站所开展“打非治违”配合市执法组工作(执法组名单见附件)。
三、范围、职责分工
在办事处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登发[2012]8号)和《登封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登政[2013]8号)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属地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责本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关闭取缔工作,并对实施关闭的企业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由国土所、安监办组织实施,派出所、各村(居)委会配合。
3、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由公路站、派出所组织实施,安监办、各村(居)委会配合。
4、景区(点)“打非治违”由景区办组织实施,安监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配合。
5、建筑工程、燃气管道“打非治违”由规划所组织实施,执法队、安监办、各村(居)委会配合。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由安监办组织实施,派出所、公路站、各村(居)委会配合。
7、消防领域“打非治违”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安监办、规划所、林站、各村(居)委会配合。
8、特种设备行业“打非治违”由安监办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配合。
9、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等工业企业“打非治违”有工业办组织实施,安监办、各村(居)委会配合。
10、幼儿园、午托部、学校、校车“打非治违”由文教卫组织实施,教育组、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委会配合。
11、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打非治违”由文教卫办公室组织实施,安监办、工商所、各村(居)委会配合。
12、民政福利机构“打非治违”由民政所组织实施,各村(居)委会配合。
13、人员聚集场所“打非治违”由派出所组织实施,安监办、民政所、文教卫、爱卫办、景区办、各村(居)委会配合。
14、农业、林业领域“打非治违”由农办、林站组织实施,安监办、派出所、公路站、各村(居)委会配合。
15、防洪度汛领域“打非治违”由水站组织实施,安监办、规划所,各村(居)委会配合。
16、宗教场所“打非治违”由人大政协宗教办组织实施,安监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配合。
17、公园(游园)设施领域“打非治违”由规划所组织实施,安监办、各村(居)委会配合。
18、油气输送管道“打非治违”由工业办组织实施,派出所、安监办,各村(居)委会配合。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不得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提供水、电、互联网等服务,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打非治违”工作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各村(居)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制定方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属地监管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行业(领域)及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对安全隐患突出,特别是近两年来非法违规行为突出的行业作为工作重点,建立档案,跟踪整改。要将“打非治违”同当前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及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大打击力度。对隐患突出、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行业和企业,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打击、有效打击,按照“四个一律”(该处罚的一律按上限处罚,该整顿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取缔,触犯法律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的重大隐患视同发生事故,倒查责任,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不予整治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上报组织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办事处安监办要畅通信息渠道,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做好举报的受理、转办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部门每周五中午12点之前上报当周工作开展情况,安监办要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时上报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王万杰 邮箱:slbajb001@163.com
电 话:13939004555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