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建〔2015〕6号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5]4号)文件要求,局党委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积极动员建设领域各行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建设领域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范围
全市建设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等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攻坚内容
主要是对建设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燃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二年治理行动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攻坚分工
(一)园林局:重点是加强公园、游园各种设施的安全监管,开展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公园、游园内的所有设施全面检查处理,对裸露线路及所有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定时维护,对各种消防设备进行全面安检,加强各公园值班巡查,制止园区内外来商业行为等。
(二)市政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环卫、户外广告及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资格认定、登记备案,规范本行业市场运营秩序,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杜绝私拉乱倒现象;做好市区各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排查整治和维护,严厉打击违规私设户外广告行为;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垃圾处理场设施全面检查、检修到位,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安全监督科: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重点对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对产业聚焦区、循环经济园区、乡镇社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安全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四)村镇建设科: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市政建设管理科:进一步强化对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施工和城市路灯照明的排查整治,落实道路、排水、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等。
(六)装饰办:重点对市区各主次干道沿街门头、标牌整治;对装修装饰行业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要求装饰施工按照安全规程、安全标准进行专业施工,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资质企业违法、违规装饰施工。
(七)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各拆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拆迁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安全施工协议》,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八)工程科: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园区、乡镇社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加强砼生产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运输车辆车况车貌等安全隐患,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九)公共事业科:加强热力行业运行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热力管网的排查整治,落实供热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等。
(十)质量监督站: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参建方各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标。
(十一)燃气办:加强对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严厉查处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确保燃气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十二)城建监察科:加强对产业聚焦区、循环经济园区、乡镇社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加大对工程参建方责任主体不齐全或施工单位无资质、无施工许可等非法违法工程。
五、攻坚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8日)。各科室要结合各自管辖范围,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科室每周三上午12时前将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25日前报送排查阶段工作情况。
(二)综合整治阶段(1月28日至3月21日)。各科室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每周三上午12时前报送本周隐患整改整治情况,3月17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
(三)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科室要对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针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规定,形成长效工作机制。3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住建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尚春和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实行班子成员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分包乡(镇)区、办制度(见附表),分包领导每月至少2次到分包乡(镇)区、办进行督导,落实所分包乡镇区办建设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范松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解决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科室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研究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贯彻,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科室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到边、纵到底;各科室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整改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科室要加强协调和联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场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17个综合督导组,我局承担第六督导组督导中岳办任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小组成员每周开展1次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将及时分包局领导汇报,确保百日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六)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在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