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大冶镇创建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大冶镇创建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达标村、示范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明确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创建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示范村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我镇计划创成省级达标村12个、省级示范村2个;到2017年,全镇34个行政村全部创成省级达标村,15%的村创成省级示范村。
二、达标村、示范村分解
创建省级达标村、省级示范村分三年进行,现分解如下:
(一)2015年创成省级达标村、示范村(12个)
温沟村、陈家沟村、冶东村、沁水村、东庄头村、松华村、川口村、老井村、东施村、弋湾村、西刘碑村、周山村,其中温沟村、周山村在达标村的基础上创建成省级示范村。
(二)2016年创成省级达标村、示范村(11个)
塔湾村、五里庙村、雅山村、冶西村、新村、大路北村、粉坊门村、后柿杭村、吴庄村、王家庄村、前柿杭村,其中东庄头村、沁水村在达标村的基础上创建成省级示范村。
(三)2017年创成省级达标村、示范村(11个)
桥板河村、火石岭村、冶南村、炮坊沟村、新兴沟村、沙沟村、垌头村、西施村、石岭头村、东刘碑村、朝阳沟村,其中川口村、松华村在达标村的基础上创建成省级示范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达标村主要工作任务
1、安全标准
(1)村民住房无危险点和安全隐患,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有所居。
(2)新建农村住房符合抗震防灾等设防要求。
(3)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
(4)农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5%以上。
(5)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用电有保障。
2、垃圾收集处理
(6)政府所在地街道要设置有垃圾箱;村庄建有容量满足需要的垃圾池(房)。
(7)政府所在地设立垃圾中转站;村级配备垃圾清运车做出标识。
(8)垃圾收集设施保持完好外观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定期灭蝇。
3、污水收集处理
(9)雨污水排放畅通,污水无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的现象。
(10)大型社区建有污水处理厂;村庄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标。
(11)推进旱厕改建工作,对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实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4、村庄环境整洁标准
(12)建筑施工管理有序,不影响村民生活,施工建材不堵塞、污染道路。
(13)及时整修或清理危险因素,清除安全隐患。
(14)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畜圈舍清洁卫生,无露天粪坑。
(15)建立环卫保洁队伍,配备保洁员,建设垃圾收集点,无焚烧秸秆现象。
(16)村内建筑物墙体整洁,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现象。
(17)村内设立有规范的便民公示栏和环境卫生宣传栏。
(18)各类标识牌(广告牌)整齐规范,无违章建筑。
(19)主街道无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马路市场。
5、长效机制建设
(20)村成立环境维护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按不低于0.5%的比例配备。
(21)各种制度在村庄适合位置进行公示。
(二)示范村主要工作任务
1、道路硬化
(1)村道通畅,通组通户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形成路网,群众出行无障碍。
(2)大型社区或村庄通公交(有序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
2、环境净化标准
(3)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标。
(4)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运转良好日产日清。
(5)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厕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6)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
(7)通过沼气改造厨房或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50%以上。
3、村庄美化标准
(8)墙体美化工程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化处理屋顶与墙面色彩协调美观。
(9)实施线杆美化工程,尽量做到管线入地或确保线杆树立和线路走向规范。
(10)村庄绿化工程覆盖率达到50%以上,进行全面绿化搭配合理人均绿地6㎡以上。
(11)道路亮化工程。村庄主次干道路灯设置合理、统一、节能、美观规范。
(12)房前屋后美化:清理空心院落拆除违建,修饰不协调景观;杂物集中堆放。
(13)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建设休闲场所。
4、乡风文明标准
(14)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有道德评议会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能较好发挥作用。
(16)农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活动。
(17)村民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老爱幼。
(18)每年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婆媳好邻居、好儿女、好妯娌等评选活动。
(19)村民法制观念强,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四、2015年创建省级示范村、达标村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4月1日—15日)
各村召开两委班子会议,村组干部会议,广泛动员全村干群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
(二)综合治理阶段(4月16日—7月31日)
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清理积存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房前屋后、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拆除违章建筑及残垣断壁,清理坑塘河道垃圾。
(三)查漏补缺阶段(8月1日—31日)
按照主要工作任务,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任务。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继续组织人员搞好集中整治活动,保持好已整治的效果,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迎接验收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做好准备,确保一次验收成功。
其它各村也要按照主要工作任务,逐项进行落实整治,对房前屋后、堆放杂物、积存垃圾开展集中治理。为下一步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打下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镇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分管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履职尽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积极传递健康信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引导人民群众配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共同参与城镇建设。
(三)网格管理。按照重在力量下沉、重在理清职责、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常态长效的原则,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日常考核、监督和问责机制。
(四)强化督导。严格落实“日督导、月检查、季考评,挂流动红(黑)旗”的督导考核机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扎实有效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