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我市职工社保卡发放工作将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现将发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社保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领时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二、申领时间: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26日
三、申领地点:
1、机关事业单位(含退休)、企业单位(含退休)及单独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到本单位申领,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2、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疗、人才中心、职业介绍中心代理人员及没有单位管理的人员(在职和退休)在社保局社保办事大厅申领(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四、发卡流程:领卡、金融账户激活,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管理人员须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五、特别提醒:
1、到社保大厅领取人员请认真阅读张贴的《领卡须知》。
2、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社保卡人员,不需要再次领卡,可持已发社保卡办理各项业务。
咨询电话: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831810
中国银行 62871364
农业银行 62872354
邮储银行 62838399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