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建〔2015〕8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全力推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建设行业开展2015年(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强化依法治安,巩固基层基础,狠抓责任落实,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建设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打造建设安全生产稳固防线,促进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活动安排及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6月1日前)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全月)
1、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在单位及施工现场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在电子屏幕打出安全生产标语或播放安全小常识、自救知识短片,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确保入耳、入脑、入心。
2、专题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举行专题讲座,播放专题教育片,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3、向各有关单位、企业发放新《安全生产法》读本,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周”活动,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学习宣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邀请专家举行专题辅导讲座,张贴、悬挂宣传展板,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参加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各企业要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于6月16日在迎仙阁广场设立宣传教育咨询点,以展板的形式,图文并茂宣传安全知识;发放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本、建筑工人操作基本知识丛书、画册、宣传页等资料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提供建筑施工、燃气使用等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讲解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答疑活动。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月2日—8日)
1、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燃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安全警示教育周内要对本企业内部讲授一次“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课。并采取举办有关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安全教育大讨论、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全市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安全警示教育周要对本项目组织开展现场务工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现场各工种人员全部参加。要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项目要配备影音器材为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放映安全生产警示宣传片、案例片,以典型的事故案例和震撼的影音资料,警示一线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珍爱生命,关注健康。
(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周活动(6月9日—15日)
1、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0号)要求,设置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普及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创新安全文化宣传形式,不断强化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素养。
2、开展安全生产手机短信活动。通过信息平台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温馨提示、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倡导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3、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企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阵痛》等,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4、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比赛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登安委办[2015]17号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比赛活动,参赛作品将参加郑州市“安全绿城”杯摄影展、书画展。
5、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全行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高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提高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氛围。
(五)开展现场观摩及应急救援演练活动(6月17—22日)
1、全市各建设施工、燃气企业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重点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示范观摩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年度内安排时间也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培训,不断提升救援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提高企业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集中组织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示范观摩活动。活动期间,将推出一批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建设单位现场观摩。通过观摩学习,使建设行业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安全标准化普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具体观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相关科室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相关企业、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及时安排部署,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创新形式和内容,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切实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目的。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配合,开设专版专栏,刊载和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推动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突出主体,全员参与。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燃气企业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主体。活动期间,各企业应做到现场有标语,项目有板报,班组有活动,职工全参与。加强职工安全培训,落实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四)强化督查,做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23日前报住建局安监科。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