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企业,镇直各单位:
《大冶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大冶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减少和预防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关于印发全市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登政〔2015〕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登办〔2015〕15号)、《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登安委办〔2015〕1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红线”意识,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关闭和取缔违法运输企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自律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二、职责分工
(一)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个体货运、危运等车辆、货物场站等源头化管理安全专项整治。
(二)交通管理站负责公路工程建设,桥梁、涵洞及公路沿线危及公路安全的设施监控和改造等专项整治;公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三)交警五中队负责道路信号灯(警示灯)、标识标线等辅助安全设施专项整治;负责客运、货运企业GPS安装和动态监控等专项整治;负责机动车“营转非”、改拼装、非营运车辆载客、危险品运输车辆、无牌照车辆超限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四)水管站负责水路运输。
(五)中心学校负责校车车辆安全专项整治。
(六)安监所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涉及道路交通相关职能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结合本辖区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重点整治公路、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运输车、客运站、货物场站、水上交通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公路运输安全
以客货运、危险品运输、包车客运为重点,检查车载GPS等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检查无牌无证、非法运输、超员、站外载客等行为打击情况;检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营运情况;客车行驶线路、夜间行驶、驾驶人驾驶时间、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等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城镇客运车辆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检查道路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含驾培、维修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客运、危运企业安全标准化100%达标。
(二)水上交通安全
以库区船舶为重点,检查浮桥、船舶配员及持证情况、船用安全设施设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配备使用情况。
(三)公路施工安全
检查在建工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的环节、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监管情况,危险环境和时段作业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检查企业经营和安全资质、企业及人员资质管理、施工信用等情况;检查民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用电、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公路运行安全
以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桥梁涵洞运行安全为重点,检查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路段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范、危病桥梁整治情况;检查涉路(跨越、穿越、架设、埋设、占道、封闭)作业行政许可审批及现场管理等情况;检查企业(运营管理及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项整治队伍。
(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率100%,登记建档,填写《大冶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做好“五落实”措施。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及《大冶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上报镇交通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