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建〔2015〕98号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科室以及各责任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根据《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和整治标准》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切实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集中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脏、乱、差问题,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卫生素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春和
副组长:申建修 焦迎选
成 员:王占敏 赵雪玲 李松涛 王丽君 杨伟平
孙东辉 张先锋 张跃军 范松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申建修兼任办公室主任,焦迎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办公室负责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安监科负责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负责市区道路硬化绿化、垃圾清运处置和生活污水达标管理工作,修复破损道路,提升保洁水平,加强拆迁工地和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确保各类工地环境符合创卫标准;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厂日常卫生管理,清理十乱现象,规范美化沿街商业匾牌;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加大洗车行日常卫生管理,对市区道路灯光设施进行修复维护;重点抓好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写乱画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四、整治标准
(一)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标准:1.市区街道合理配备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桶,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管理规范,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及时工作;2.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违规占道,无店外经营,无露天烧烤,学校、广场、市场周围及主干道两侧无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主要道路基本消除“十乱”(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现象;3.道路排水、排污管道无堵塞现象,道路绿化无死树、枯树(枝)、无缺株、死株;4.路面硬化无破损,人行道板、道路侧石无损坏,装灯率达到100%,路灯亮化率≥95%;5.依法治理违法建筑和饮用水污染源,对环境噪声、烟尘污染进行重点控制;6.市区户外广告、临街橱窗、商业牌匾、门头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整齐美观;7.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及时,附属设施配套完善,无通行障碍与安全隐患;8.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措施,杜绝出店占道经营、一店多牌和乱贴乱挂现象;9.市区无流浪乞讨人员,无野广告散发和张贴;10.对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占道线杆实施移位,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散、乱、垂、断架空线缆进行归拢、绑扎和清理;11.依法治理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标准: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工地及生活区清扫保洁及时,无生活垃圾积存,工地食堂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泔水缸必须加盖,日产日清;2.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洗手冲洗设施完善;3.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工地设置围挡(1.8米以上);4.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有淋水防尘设施,运输车辆密闭不遗洒,待建工地有围挡,无扬尘,无乱倒垃圾;5.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
五、责任分工
(一)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组责任分工:
1.市区街道合理配备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桶,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管理规范,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及时工作。
责任领导:申建修
责任科室:环卫科 垃圾管理科 垃圾处理场
责 任 人:王学洪 范灵军 李红军
2.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违规占道,无店外经营,无露天烧烤,学校、广场、市场周围及主干道两侧无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主要道路基本消除“十乱”(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领导:申建修
责任科室:市容监察大队
责 任 人:高晓
3.道路排水、排污管道无堵塞现象,道路绿化无死树、枯树(枝)、无缺株、死株。
责任领导:赵雪玲、王占敏
责任科室:道路维修科 公用事业科 绿化管理科
责 任 人:甄少鹏 张扬 王军
4.路面硬化无破损,人行道板、道路侧石无损坏,装灯率达到100%,路灯亮化率≥95%。
责任领导:赵雪玲
责任科室:道路维修科 路灯所
责 任 人:甄少鹏 韩瞻阳
5.依法治理违法建筑和饮用水污染源,对环境噪声、烟尘污染进行重点控制。
责任领导:焦迎选
责任科室:城建监察科
责 任 人:刘洪涛
6.市区户外广告、临街橱窗、商业牌匾、门头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整齐美观。
责任领导:申建修、王丽君
责任科室:广告科、装饰办
责 任 人:韩鹏飞 王铁见
7.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维护及时,附属设施配套完善,无通行障碍与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赵雪玲
责任科室:道路维修科
责 任 人:甄少鹏
8.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措施,杜绝出店占道经营、一店多牌和乱贴乱挂现象。
责任领导:申建修、王丽君
责任科室:市容监察大队、广告科、装饰办
责 任 人:高晓 韩鹏飞 王铁见
9.市区无流浪乞讨人员,无野广告散发和张贴
责任领导:申建修
责任科室:市容监察大队、广告科
责 任 人:高晓 韩鹏飞
10.对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占道线杆实施移位,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散、乱、垂、断架空线缆进行归拢、绑扎和清理。
责任领导:赵雪玲
责任科室:市政建设管理科、市政维修科
责 任 人:李彦军 甄少鹏
11.依法治理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责任领导:申建修
责任科室:市容监察大队
责 任 人:高晓
(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组责任分工:
1.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鸿禧苑、御园、嵩颍苑;
责任领导:赵雪玲
责任科室:招标办 责任人:范书果
2.中禾商务中心、磴槽锦园、天河文化休闲广场、天和庄园、工人文化宫、三康医院、中岳文苑;
责任领导:赵雪玲
责任科室:质监站 责任人:景红亮
3.嵩林雅苑、磴槽培训中心、嵩山一号、滨河新苑、天道龙玺湾、尚城国际、白坪小区C地块、清华园学校;
责任领导:李松涛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人:梁嵩松
4.德融花园、少林办安置区、鸿福花苑、金牛集团、嵩山广场天地之中综合体、中天广场、鑫蓉天悦;
责任领导:范松涛
责任科室:安监科 责任人:冯超平
六、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加快市区停车场建设步伐,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和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市区20家酒吧、61家茶楼和250家小旅馆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区汽车修配行业和城乡客运车站的日常卫生管理,对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和公交站亭进行日常维护和保洁,对过境车辆沿路抛洒遗漏和道路扬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物流行业环境秩序和车站周边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全市东、西高速下站口及市区至少林寺207国道路面和边沟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三)市水务局负责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市区河道沿岸卫生日常管理,重点做好书院河清淤排污治理。
(四)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大气环境和生态保护检测治理工作,依法取缔城市燃煤锅炉和露天炭火烧烤现象。
(五)市市场发展局负责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建设,重点抓好所辖农贸市场和夜间市场的日常卫生管理。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卫生达标管理工作,重点对市区857家中小饭店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环境加强日常监管。
(七)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全市各医疗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准入管理,全面提高依法经营持证率;重点对市区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美容美发行业的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持续深入开展行业星级达标管理活动,对市区253家美容美发行业和22家公共洗浴行业的卫生环境进行日常监管。
(八)市安监局负责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九)市工商局负责沿街无主管门店(包括超市、商场、副食品店、粮油门店、熟食店、烧饼店等)卫生管理,督促落实门前三包,集中治理突出门店经营现象,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五小门店严格落实准入管理或依法取缔。
(十)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负责各自辖区居民区道路的硬化、绿化和墙体美化工作,对破损居民区巷道进行修复改造,增设,更新社区环卫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提高社区道路保洁水平,提升健教宣传栏档次并做好日常管理;清理积存垃圾,清理小广告,拆除旱厕,治理“十乱”现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农家乐饭店和农贸市场(隆达商贸城由嵩阳办负责,耿庄农贸市场由少林办负责)的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辖区拆迁待建地段和空白宅基地的卫生环境进行专项治理。
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协助做好创卫迎审工作,扎实搞好本单位卫生创建及路长工程活动。
七、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科室要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责任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坚持抓示范、抓亮点、除难点,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全体干群共同抓的格局。
(二)强化责任。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将所承担的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同志。对重点工作要通过个人分包的形式,将重点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
(三)严格奖惩。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整改。各项工作坚持日督促、周检查、月评比,对评比中名列前三名的单位或科室予以表彰。对评比中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或科室,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对单位或科室责任人提出警告,累计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严格监督。各单位、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检查。各专业执法队伍,要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卫生脏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住建局督查科要深入现场,认真督导各责任单位、科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创建复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于2015年7月8日,将本单位负责市容环境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的主管副职、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住建局dfszjjdck@163.com邮箱。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