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06X/2015-00045
  •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
  • 2015-12-29
  • 2015-12-29
关于印发《在建工程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在建工程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在建工程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建工程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登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在建工程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在建工程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住建局在建工程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在建工程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针对消防安全的特点,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地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应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临建设施、施工用电、职工宿舍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现场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施工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稳固、四周围档设置等情况。对一些临建设施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或不符合搭设要求、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过期失效等,该拆除的要及时拆除,该转移人员的要及时转移,该更换的要及时更换,坚决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工地生产安全。

四、工作任务

一是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建设情况,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响应机制。

二是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施工区高层建筑施工临时消防用水、消防栓,灭火配套器材是否达到合格要求,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标识分明;是否使用阻燃安全密目网,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焊割人员是否达到电气焊作业“五个必须”: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必须远离可燃物、必须落实动火现场安全监护措施;木料堆放区是否分类堆放,是否有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等警示标志,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是否及时清扫,并存放于指定的安全地点。

三是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办公区、生活区临建设施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是否有新增违章彩钢板建筑,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宿舍是否存在私人接用大功率取暖、煮饭、烧水等用电器具,是否存在禁止库房、做饭、住宿多合一使用现象。

四是重点检查施工项目一线施工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是否达到实效,会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不会对接并使用消防栓与消防水带,施工项目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

五是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建设企业及施工单位要对建筑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建筑工地内悬挂火灾防控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全面加强宣传频次和密度,拓展消防宣传的广度与深度,提升宣传效果,使消防宣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紧紧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认真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市民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住建系统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3日前)。各企业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0月4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企业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针对本企业内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上报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企业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自11月起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纸质档报送至住建局安监科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jjajk@126.com   联系电话:0371-67318838。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有方案、有落实,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各企业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要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始终坚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强化督导,严格追究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各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发生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采取责令整改、停工、记入不良行为、约谈企业负责人、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依法查处;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

(四)畅通信息,加强反馈。各企业要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报送、反馈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典型事例,做到一般信息常规报送,重大信息随时报送,紧急信息立即报送,严禁迟报、漏报、误报。以便我局掌握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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