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3669941/2015-00098
  •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大气污染
  • 2015-12-21
  • 2015-12-22
  • 通知
  • 少办〔2015〕145号
关于印发《少林办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我办事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我办事处冬季污染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严格奖惩机制,解决一线问题,通过分时段、有侧重地严管、严查、严惩、严考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今冬明春我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辖区PM10 和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完成目标任务,逐渐消除极端重污染天气,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

三、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四、工作措施

对辖区实行全面防控。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各类污染源管控为主,重点管控对象为扬尘、工业、燃煤和秸秆落叶及垃圾焚烧、低空面源、机动车尾气五大类污染源。同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一)防治扬尘污染

1.治理建筑施工扬尘。

(1)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有一项未按“六个100%”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实行高限处罚并停工整顿,经限期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牵头单位:规划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2)市政道路施工实行交通高峰错时分段推进,对辖区内所有已开挖路面及时回填铺油,并对破损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减少车辆通行扬尘,坚决杜绝“围而不建”现象;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裸露地面及物料、土方进行绿网有效全遮盖和洒水压尘。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覆盖裸露地面,严防因风起尘。市区道路两侧全面绿化,在绿化未完成前对裸露地面全面进行覆盖。

牵头单位:路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2.治理道路扬尘。

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实现机械化作业和人工清扫相结合,提高环境卫生标准;延伸保洁范围,合理安排清扫时间、频次和强度,增加冲洗频次;辖区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70%以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除城乡结合部垃圾。

牵头单位:路管站、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3.严控沙尘影响。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牵头单位:路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二)防治燃煤污染

4.严格煤炭使用。

(1)加强燃煤设施监管。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等非法燃煤设施,对辖区燃煤小锅炉进行排查,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2)严格禁燃区管理。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对于超出规定期限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责令拆除或者没收。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三)防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5.加快工业企业工程治理进度,10月31日前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6.加强环境管理。

(1)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管理。督促全处涉气工业企业将全年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冬防期间;冬防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确需维修的,一律采取停产维修方式。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2)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控制煤质、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对涉气重点排污企业进一步加密环保监测频次,规范在线监控管理,对故意闲置治污设备、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企业实施高限处罚。

(2)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对全处火电等涉气重点企业实施责任分包,人为因素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对分包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

(3)组成专业巡检队伍,对重点企业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防止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

(4)整合在线数据监控平台和视频监视平台,并组成在线监控值班室开展24小时在线监控,主要在线检查企业工况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排放口实时排放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指示分包人员现场核实并下达执法文书,督促立即整改。

(5)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随机采样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凡发现随机采样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在对企业进行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的同时,对其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四)持续开展“十五小”“新五小”环境违法行为整治。

对于违法建设、规模小污染重、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严查重处。对排查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建立台帐,分类梳理、登记造册,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等措施的标准拆除、关闭、取缔到位。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五)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8.坚决防止辖区焚烧垃圾。

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防止出现保洁人员焚烧清扫垃圾和枯枝落叶,建筑工地和其他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的问题。

牵头单位:文教卫、农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9.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严格落实县村(社区)禁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制度。

牵头单位:农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10.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1)对辖区未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未安装油净化装置餐饮场所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工业办

(2)辖区一律取缔公共场所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爱卫办

(六)防治机动车污染

11.严格黄标车管理。

(1)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度,11月底前完成全部所有黄标车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政法

责任单位:综治办

(2)按照市区禁止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行驶,禁行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要求,严格查违规行驶。

责任单位:综治办

(3)黄标车不上路。严格落实黄标车禁行要求,11月1日起,辖区域内禁止黄标车和无绿标车通行,对闯禁行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责任单位:综治办

(4)重点区域管控。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管理和疏导,确保重点区域内道路畅通。不出现拥堵现象。

责任单位:综治办

12.严格油品管理。

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对油库、加油站特别是非法售油点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查处情况及时在媒体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冬防方案,在11月20日前分别召开各自冬防动员大会,对各区域冬防工作进行安排动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将工作落实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将严格按照登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动员坚决遏制大气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发﹝2015﹞25号)要求,取消单位和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自责任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

(三)加强督导督查。办事处对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等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营造舆论氛围。一是由办事处宣传办负责,组织开设“冬防”工作专栏或专刊、专题,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办事处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设置曝光台,对包括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在内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每两周曝光一次,方便群众监督。二是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承诺及守法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路管站及时公布辖区道路积尘、清扫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并将执法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21日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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