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机关各站办所、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登办网〔2015〕46号)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一级网格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协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二、三级网格长和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做好日常排查、处置工作。
二、三级网格长是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的直接责任人。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城管、金融等专门部门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分包领导、下沉人员及本部门群众工作队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要积极配合基层网格长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排查、发现和处置工作。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各级网格长、下沉人员和群众工作队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超出职责范围,难以协调处置的问题,要通过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第一时间上报。
二、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巡查排查。统一组织调配辖区网格长、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等力量,按照全天候不间断巡查排查的要求,建立完善问题排查巡查机制,建立巡查工作台帐,明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明确问题排查、发现、上报、处置的工作流程。
三级网格长要通过巡查、走访等形式,每天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了解网格内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及需要救助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二级网格长要每天对辖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巡查,并于当日召集三级网格长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了解并协调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录入平台,上报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长要每天收集整理二、三级网格长上报的工作台帐,研究、解决、上报疑难问题。
二、三级网格长排查发现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解决。对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在向上级平台报告的同时,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报告。
(二)强化平台应用。三级网格要按照集中排查、动态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及时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的基础信息,录入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要发挥平台的统筹、协调、指挥作用,对平台录入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研判处置。要定期利用平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研判,每月至少向上级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专题报告两次。
(三)强化部门联动。对上报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涉及跨区域及部门职能交叉的,要及时向上级处非办报告。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统一拟定宣传内容,印制宣传材料,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生动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要依托网格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及各种社会力量作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广场、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进单位活动,对投融资中介机构、房地产、网络借贷平台等案件高发、风险隐患聚集的行业、领域,加强对其性质及合法经营范围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合法理财,远离非法集资。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措施
镇督查办、组织办、长效办要不定期对三级网格人员、职能部门下沉人员、群众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在年度工作中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因排查不及时、应发现未发现、应上报未上报及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辖区高风险案件持续多发、高发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