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关于开展2015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2015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以及我市近期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精神,强化预警,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冶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积极发挥网格化管理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优势,将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日常动态监管、排查、化解和处置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构建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衔接、左右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络,切实防止监管真空和管理缺位。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三级管理,两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积极发挥网格化管理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优势,将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日常动态监管、排查、化解和处置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网格长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我镇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三级网格长做好非法集资问题的日常动态监管、风险排查、风险隐患化解和处置工作,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衔接、左右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络,切实防止监管真空和管理缺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大冶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镇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各网格二、三级网格长: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二、三级网格长是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排查、发现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做到宣传上全覆盖,排查上无遗漏。同时要主动和相关站所以及市直部门下沉人员及时沟通,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对应部门。
派出所:向社会公众公开举报热线,并负责处理单位或个人反映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确定属于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工商所: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负责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认真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配合镇政府及其他部门做好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
经济发展办:负责商务领域及工业领域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对镇域所有工业企业及所有商务领域企业进行排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环卫办:负责对全镇区域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并加强源头治理。
信访办:负责群众反映非法集资问题的接访、劝导和说服解释工作及组织召开非法集资受害人对话会,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镇纪委:负责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决定决议的监督检查,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实施问责。
财政所:积极支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完成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其他镇直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各成员单位是本行业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二级网格长是本网格内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有成效。
(二)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宣传过程中,要注意统一口径,强化正面宣传,始终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监管,全面排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已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一协调推进、切实做好风险排查。风险排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导,严厉问责。在日常工作中,镇领导小组将适时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及各二、三级网格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回督导,对工作组织不力、存在风险隐瞒不报而发生问题的单位,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