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镇党委对我镇22名公开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镇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共22人,其中男同志9名,女同志13名,全部是正式党员。
二、考核情况
本次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工作,根据《登封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及《登封市“大学生村干部”百分制考核办法》等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进行了考核。
一是确定考核时间。根据各村工作,统筹安排具体考核日期,确定8月11日-19日进行考核,确保了考核工作按计划进行。
二是严格考核程序。在考核之前,22名大学生村干部按照考核要求,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登封市“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镇村领导和网格长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由考核组根据大学生村干部的撰写总结、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座谈了解和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在考核中,具体采取“双述双评一考”方式进行。“双述”:即向任职村和镇进行述职;“双评”:即由任职村和镇进行民主测评;“一考”:即大学生村干部聘期考核量化评分。每名大学生村干部要对这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工作总结。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述职,听取“大学生村干部”的个人述职报告。由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根据大学生村干部的述职情况和平时一贯表现,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公平公正的评议。每名大学生村干部由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详细了解“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经过座谈走访、实地察看,进一步了解核实“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创业、办实事等情况,对大学生村干部们在村工作表现给予评价。最后,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根据百分制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见。
三是明确考核评分标准。经过考核,塔湾村大学生村干部秦晓培、弋湾村大学生村干部景晓丽、冶东村大学生村干部刘磊磊、大路北村大学生村干部张慧霞均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他大学生村干部被评为合格等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总结经验,坚持按管理办法进一步抓好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增强服务大学生村干部的能力,把大学生村干部培养成基层组织的骨干力量和后备军,为登封市的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