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23669941/2015-00143
  •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 综合,通知公告,安全生产
  • 2015-05-27
  • 2015-05-27
  • 通知
  • 少办〔2015〕59号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9号)及省、郑州市《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办事处开展2015年(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办事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处“安全生产月”活动。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周莉为组长,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贾颖舟,办事处主任助理、工业办主任李东方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安监办王万杰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办张瑞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1日前。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以动员会、电视讲话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都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各商场、公交车、公园、公交站台的电子屏幕和临街建筑物大屏幕,都要打出安全生产标语或播放安全小常识、自救知识短片,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 

(1)向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发放由全国组委会组织编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并组织深入学习。 

(2)按照《少林办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好全处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围绕“明责、尽责、知厉害”的主题,下谈一级、分级实施,深刻理解、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3)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都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做到辖区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2日至8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播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至15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1)安监办将在今日少林报刊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版,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安监办、宣传办 

(2)开展安全生产手机短信、微信活动。选取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进行集中播发,倡导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安监办、党政办 

  ( 3 )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比赛活动。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少办〔2015〕53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书画摄影比赛活动,参赛作品将参加郑州市“安全绿城”杯摄影展、书画展。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4)办事处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活动。举办主题宣传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解析——生命不能重来》等安全题材的电影。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5)结合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集中开展全民安全教育行动,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促进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6)工会、妇联、少林中心教育组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康杯”竞赛、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责任单位:工会、妇联、少林中心教育组。 

(五)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届时,市政府安委会将在迎仙阁广场设置主会场,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展出安全宣传板面;设置咨询台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读本、画册、宣传页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安全谜语有奖竞猜、安全警示教育展示等活动。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辖区设分会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市政府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1次大型综合演练;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根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百名安全生产专家下基层活动(6月18—30  日)。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百名安全生产专家,按照专业划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深入基层,走访一线,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八)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市安委办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全市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5年少林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方案》要求,积极组成代表队参与活动,经预赛、决赛,选拔出优秀代表队参加郑州市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电视大赛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九)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从严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施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安全生产专家,为企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为普及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论文征集、安全摄影比赛、书画比赛、安全文艺等各具特色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素质,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省、郑州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少林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三贴近”、“三面向”,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办事处长效办将对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总结通报表彰。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6月5日前、7月5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联系电话:62869149,电子信箱:slbajb001@163.com

 

 

 

 

 

 

 

 

 

2015年5月27日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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