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监中心所、有关科室,监督监察大队: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做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5〕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关于深刻汲取广西“9.30”爆炸案教训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登安监〔2015〕40号)相关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3月底报监管四科。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