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煤管站,矿山救护队,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登封市煤矿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日
登封市煤矿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及省、郑州市、登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双七条”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依法治安,巩固基层基础,狠抓责任落实,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打造安全生产稳固防线,全力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市煤炭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队)、煤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登封市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张银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企业、本煤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总动员(6月1日前)。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利用报纸、网络、板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在全矿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要制定本企业、本煤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悬挂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各煤矿悬挂安全横幅不少于4条,张贴安全标语不少于50条,板报不少于2块(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负责督查落实)。局机关宣传板牌、标语、横幅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活动(全月)。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并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区队、班组,围绕讲话精神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强化推进落实,确保入耳、入脑、入心。
按照《登封市煤矿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通过谈心对话活动,提高矿长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负责督查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活动(6月2日—8日)。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播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由培训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负责督查落实)。
(四)开展安全文化传播活动(6月10日—15日)。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积极参与“安全电影,情系基层”活动。组织职工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解析——生命不能重来》等主体宣传片。积极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第七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由局政工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负责督查落实)。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
6月16日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届时,市局将在迎仙阁广场设置分会场,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展出安全宣传板面;设置咨询台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读本、画册、宣传页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安全警示教育展示等活动。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积极组织所属煤矿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煤管站、政策研究室、救护队配合)。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6月17日—23日)。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雨季三防”、紧急避险系统、瓦斯及火灾事故等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重大演练项目要邀请市矿山救护队现场服务指导。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演练活动总结于6月28日前上报局监管科室。(由矿山救护队牵头,各业务科室、煤管站配合)。
(七)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月)。
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各业务科室、煤管站配合)。
(八)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和防治水专项检查活动。
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要以雨季“三防”、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为重点,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雨季三防”和防治水专项检查。(各业务科室、煤管站配合)。
(九)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全月)。
为普及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采取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论文征集、安全摄影比赛、书画比赛、安全文艺等各具特色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配合)。
(十)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积极组织参加省、郑州市、登封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强化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协调配合的“安全生产月”工作机制,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充分利用煤炭报刊、专版专栏、电台、简报、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要创新工作思路,对辖区内各煤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调度,搞好总结。各业务科室、煤管站要加强调度,及时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电子文本)分别于6月5日前、7月1日前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