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7351/2015-00060
  •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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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徐政〔2015〕55号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各相关部门: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截至8月16日上午9时,事故已造成11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8月15日再次作出重要指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根据国务院、省、登封市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通”局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查三保”以及“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全镇全面检查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油罐区等重点部位,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矿区,校车和客车等重点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养老院、楼院、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相关企业证件持有情况,安全距离是否达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等问题。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重点做好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批发企业、常年零售点的安全监管,组织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煤矿、非煤矿山:煤矿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重点查处“三违”、“三超”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停产整顿的小煤矿整改情况及复产验收情况,严厉打击边基建边生产、边技改边生产、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汛措施和“夏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非煤矿山重点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坚决杜绝不按设计开采的情况发生;加强排水防洪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透水淹井、排土场坍塌;对非法、无证开采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取缔。

3.通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依法严惩超载、超速、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严禁非法拼装和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监控,保障雷电、大雨等极端天气状况下道路的安全畅通,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工作,针对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及汛期道路交通的特点,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及存在事故隐患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监督检查。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5.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6.粉尘: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建材、耐材、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各级各部门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

生产大检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紧密结合,将安全

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

1.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3.镇直各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整治。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

1.对重点企业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逐一复查。镇安委会组织对各企业、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

2.各行政村、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坚持综合治理。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形成齐抓共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五)定期通报加强追责。镇安委会对安排布置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

各行政村、各企业要在8月21日前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当前开展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等活动,每月12日和25日前向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联系电话:62920066 电子邮箱:7839424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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