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徐庄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根据《登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登防领[2015]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除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外,力争不发生重污染天气,力争空气质量更多时间控制在良好水平,全面完成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目标任务。
二、应急减排工作时间、范围及措施
(一)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工作范围
辖区内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三)工作措施
全镇煤炭企业、非煤矿山、水泥企业、耐材企业、煤矸石砖厂等单位在此期间全部停产;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主要交通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降尘,道路两侧500米煤场、料场及时清理或覆盖;全镇除保民生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全部封存;辖区加油站对无牌车辆、黄标车、散装油桶禁止加油;镇辖区内禁止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三、工作职责
1.环保所、工业办、煤炭科、安监站:负责督促落实全镇煤炭企业、非煤矿山、水泥企业、耐材企业、煤矸石砖厂的限产、停产工作;负责对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督查,除保民生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
2.城建办、公路站:负责全镇建筑工地等建设项目防尘措施的落实,督促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负责镇区内道路扬尘治理,增加镇区道路洒水次数,加强道路保洁,提高镇区道路清扫率;负责镇区内露天烧烤和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对没有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一律关闭。
3.农办:负责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工作。
4.派出所:负责监督加油站对无牌车辆、黄标车、散装油桶禁止加油的工作。
交警六中队、超限站:负责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及出租车、农用车尾气治理工作。
5.国土所:负责土地动工期间的扬尘治理工作。
6.电管所:负责对违规生产企业实施断电。
7.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待建空地、物料堆放、露天烧烤、焚烧垃圾、道路扬尘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8.镇纪检委:负责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恪职尽责,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镇纪检委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问题,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氛围作为根本方法,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行动中。
二0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