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各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单独保留煤矿:
现将《开展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煤矿企业2015-2018年工作目标,制定完善保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全市煤矿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保障水平。
2015年8月26日
开展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煤安监技装〔2015〕149号)精神,促进煤矿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坚持“无人则安、人少则安”理念,坚守“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实现全市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和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决定在全市开展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矿井)建设,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大力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至2018年6月底,实现煤矿企业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煤炭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队)、煤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行业技术管理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和统计汇总。
三、专项行动内容
1. 煤(岩)巷掘进机械化自动化
——煤巷掘支运三位一体高效快速掘进。针对地质条件简单且围岩完整稳定的巷道,通过采用掘支运一体化控制技术,应用掘锚一体机、破碎转载机、多臂锚杆钻车、可弯曲胶带机、迈步式自移机尾等成套装备,代替单一功能的掘进机、单体锚杆机、皮带转载机等设备,实现掘进、支护、运输平行连续作业,巷道掘进施工工序全部机械化一次完成,减少掘进工作面人员50%以上。
——煤巷综掘机快速掘进。针对一般地质条件、围岩完整性和稳定性较差、需要随掘随支的巷道,通过采用综合掘进机械化技术,应用综掘机、综掘机载锚杆钻机、连续转载胶带机等成套设备,代替掘、锚、支交替作业的普通综掘,实现掘进、支护、运输的半连续作业,巷道掘进与支护施工全部采用机械化,减少掘进工作面人员60%以上。
——岩石巷道快速掘进。针对岩石巷道坚硬的特点,应用大功率岩巷掘进机、锚杆台车、连续运输机等成套设备,代替传统的钻爆法掘进技术,实现掘进、支护、运输的机械化作业,减少掘进工作面人员50%以上。
2.煤矿综采工作面机械化自动化
——大中型煤矿综采工作面自动化。针对地质条件简单、煤层稳定的大中型煤矿,通过采用综采工作面智能控制技术和可视化远程干预控制技术,应用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智能集成供液系统、图像视频远程跟踪系统、采煤机和刮板机协同控制系统、远程智能控制平台等综采工作面智能成套装备,代替液压支架手工操作阀、传统采煤机刮板输送机泵站控制系统等手动操作平台,实现割煤、推溜、移架、运输、除尘等工艺过程智能化,减少工作面作业人员50%以上。
——中小煤矿机械化。针对地质条件一般、采煤工艺落后的中小煤矿,通过采用综采机械化采煤技术,应用采煤机、刮板输送机、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乳化液泵站系统、顺槽变电开关、控制系统等综采成套装备,代替中小煤矿的炮采、普采、高档普采等采煤工艺,实现中小煤矿机械化开采,提高中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工作面人员40%以上。
——采煤工作面端头及巷道超前支护自动化。通过采用工作面端头及巷道超前区域联合支护技术,应用能够与工作面设备同步推移的后置式端头支架、迈步式自移超前支护系统、搬移式超前支护装备等机械化、自动化设备,代替单体支柱、木垛等人工非机械化支护装置,实现工作面端头与巷道连接区安全、高效支护,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综采工作面快速搬家机械化。通过采用无轨胶轮辅助运输快速搬家工艺技术,应用支架搬运车、铲板式搬运车、多功能铲运机和大功率清洁燃料运输车等无轨胶轮辅助运输成套装备,代替无极绳轨道车、小绞车、轨道机车等多段分散的传统搬家倒面设备,实现综采工作面搬家所需人员减少50%以上。
3.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自动化
——煤矿井下无轨辅助运输装备系统。针对埋层较浅、底板稳定的大中型现代化煤矿,通过采用无轨辅助运输装备智能化监控系统,应用支架搬运车、多功能铲运机、蓄电池动力车辆和大功率清洁燃烧运人、运料车等无轨辅助成套装备,代替无极绳轨道车、小绞车、轨道机车等多段分散的传统运输设备,实现煤矿井下全工艺运输系统的机械化,减少人员30%左右。
——煤矿井下高效有轨辅助运输系统。针对地质条件复杂、需要升级改造的传统煤矿,通过应用单轨吊车、架空乘人装置、轨道运输机车等有轨辅助装备,代替传统人工、半机械化运输方式,实现煤矿井下运输过程连续化和综合化、驱动方式多样化、运输集装箱化、转载机械化,减少人员30%左右。
4.煤矿生产保障系统智能监测控制
——主运输智能管控系统。通过采用智能感知、故障诊断、自动控制、信息通信技术,应用输送机智能保护系统、输送机智能调速系统、运输系统智能集控系统,代替固定人员值守,实现主运输系统的智能监测监控和人员巡检,减少人员80%以上。
——井下大型固定设备无人值守系统。通过采用智能监测、自动控制技术和远程监控信息平台,应用智能识别煤矿电网管理系统、多水平阶梯式联合排水智能监控系统、中央集控平台等为一体的矿井智能无人值守系统,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实现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房等场所的无人值守,减少原有值守系统工作人员数量60%以上。
——煤矿安全物联网。通过采用多信息融合、海量数据挖掘、嵌入式实时分析、故障诊断、信息共享等技术,应用新型传感器、煤矿大型机电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智能诊断系统、矿山物资智能储运管控系统等,代替传感器定期调校、设备定期检修、物资人工管理,实现设备、物资、环境等智能监测与管理,减少人员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开始,至2018年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定试点(2015年8月底)
1.各煤炭主体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使所属煤矿对专项行动内容有全面认识和了解,为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2.各煤炭主体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一个试点示范矿井,根据专项行动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二)抓好示范,积累经验(2015年9月-2016年底)
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统一安排和要求,各煤炭主体企业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试点矿井大力扶持、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巩固成果,为下步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巩固深化,全面提高(2017年1月-2018年6月)
各煤炭主体企业要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专项行动覆盖面,充分调动煤矿企业的积极性,突出其主体作用,至2018年6月底,实现煤矿企业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大幅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煤炭主体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乃至今后3年煤矿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专项行动推进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联络人,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工作重点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强化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座谈、讲座等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通过依靠机械化、自动化提高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引导所属煤矿依靠科技进步来保障安全生产,为专项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三)统筹规划,狠抓落实
各煤炭主体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找准专项行动的切入点,以推行采煤、掘进和运输机械化、自动化为重点,按照实施步骤安排,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此项工作的线路图、进度表和时间节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四)加强督导,积极推进
专项行动期间,市局每半年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1次重点督查,对各煤矿企业专项行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同时,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互检等活动进行经验交流,推动专项行动按期按质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各煤炭主体企业要严格按照安监总科技〔2015〕63号文规定的煤(岩)巷掘进机械化自动化、煤矿综采工作面机械化自动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自动化、煤矿生产保障系统智能检测控制等4个方面项目,在4个方面项目中任选1个项目,报送1家试点示范矿井,按格式编制试点企业《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建设项目的环节进度计划表于2015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行业技术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