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5-00067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煤炭
  • 2015-09-09
  • 2015-09-09
  • 通报
  • 登煤字〔2015〕73号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煤矿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大排查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按照《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登煤字〔2015〕52号)文件要求,结合“三查三保”活动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7月13日-8月6日,市煤炭局对全市煤矿开展了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检查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情况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情况

根据登煤字〔2015〕52号要求,各检查组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各煤矿实际状况,逐矿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回头复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辖区煤矿进行了检查排查。截至目前,全市批准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矿井35家,此次共检查排查煤矿32家,检查率91.4%。其中:兼并重组煤矿5家,地方主体煤矿20家,省属直管煤矿7家。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47条,其中:“一通三防”63条、采掘工程管理48条、机电运输管理57条、安全管理31条、地测防治水23条、其他25条。

(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情况

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共评价地方主体煤矿17家,其中:一类矿井4家(金岭煤业、新玉煤矿、阳城煤业、豫安煤业),二类矿井8家(兴峪煤业、建业煤矿、仟祥煤业、嵩基煤业、尤氏煤炭、新丰煤矿、天基煤业、宏鑫煤业),三类矿井4家(小河煤矿、小河二矿、向阳煤业、兴运煤业),四类矿井1家(昌隆煤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部分煤矿对安全检查工作不够重视,对上级下达的文件没有认真贯彻学习;部分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内容不完善;部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特殊工作岗位和主要工作岗位存在无证和无持证上岗现象;部分煤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差和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不够。(如:磴槽、新丰、向阳、腾升、白坪)。

(二)一通三防方面:部分煤矿主通风机无检测检验报告,无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部分煤矿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管理维护不到位,通风设施建设不标准,风门、调节风窗等管理不到位;部分煤矿材料存放处灭火器数量不足,机电设备、各种管线浮煤堆积,皮带运输巷煤尘较大,降尘不及时。(如:冶上、豫安、宏鑫)。

(三)机电运输方面:部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无严格按照检修计划进行;部分煤矿机电设备基础性资料及图纸补充修改不及时,绘制不规范,井下变电所供电系统图无及时更新;部分煤矿井下电缆悬挂混乱,动力电缆和通讯电缆、信号线混挂。(如:马池、磴槽、天基、大平、小河二矿、向阳、昌隆)。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方面:部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滑坡,井下失修巷道较多,现场管理、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如:兴峪、仟祥、告成、兴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认真反思,为安全与发展摆位,为效益与生命划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煤矿要把实现“零伤亡”作为最崇高理想,矿长要把追求“零死亡”最神圣的职责,矿工要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强烈的意识,行业监管部门要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硬的业绩,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二)巩固“163”建设,持续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各煤炭主体企业要以“双七条”为主线、以“163”工程为抓手、以“攻坚战”为载体,针对本次大检查行动中所查隐患和问题,督促各煤矿严格按照“双倒查”机制,制度隐患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各煤矿要强化现场管理,狠抓“三违”,坚决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 强化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煤矿治本攻坚。各科室(队)、煤管站要督促煤炭企业及时、彻底整改这次检查出的隐患。对前期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次检查要进行闭环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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