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煤管站,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衰竭期开采和充填开采有关认定工作的通知》(郑煤〔2015〕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需办理衰竭期开采和充填开采认定的煤矿提出申请,按照隶属关系,由所属主体企业初审,审核合格后报市煤炭局行业技术管理科审核认定。单独保留煤矿可直接提请市煤炭局行业技术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审查。
二、煤炭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上报的认定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