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5-00113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煤炭
  • 2015-10-12
  • 2015-10-12
  • 批复
  • 登煤重组〔2015〕5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复产的批复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复产的批复

 

白坪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郑煤重组〔2013〕2号)文件要求,我市和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联合复产验收。按照《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复核工作的通知》(豫煤重组督办〔2014〕1号)文件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郑新神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等6家煤矿进行了现场复核和复核确认。根据《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新神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等6家煤矿复工复产的批复》(郑煤重组办〔201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复产,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白坪乡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1+4”工作法,恪守安全“红线”,坚决打好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战。

二、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要督促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省、市攻坚战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稳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攻坚战任务。

三、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并结合煤矿井下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的复产管理方案,报登封市煤炭局备案。

四、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要督促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两采一准”、 “异常信息处置”及“过程控制”等制度,继续巩固、提升“163”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强现场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五、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备案地点作业,八点班入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222 人,四点班入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24人,零点班入井人员不得超过40人,杜绝“三超”。

六、矿井要加强顶板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敲帮问顶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好现场顶板管理工作。

七、矿井要加强供电系统及副井升降人员系统管理,及时进行检测检验并切实做好现场保养、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可靠。

八、矿井要加强通风防瓦斯管理,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九、矿井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落实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加大职业危害防控力度,杜绝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等现象。

十、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双倒查”制度,实现超前防范、源头治理。

十一、白坪乡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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