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煤业公司、煤矿,各驻矿监管组:
依照《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煤矿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登煤重组办〔2015〕4号)文件要求,全市地方主体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自2015年2月4日起全部停工停产放假,根据我市驻矿监督官驻矿监管实际现状,现将全市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期间驻矿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全市地方主体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自2015年2月5日起,暂停驻矿监管工作,所有驻矿监督官暂回原选派单位上班,节后驻矿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一)各驻矿监管组要按照登煤重组办〔2015〕4号文件要求,认真督促所驻煤矿做好放假前安全检修工作,严防煤矿借检修工作从事违法违规等生产行为。
(二)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在煤矿企业春节放假期间,要加大对煤矿巡查和监管力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所有驻矿监督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节后驻矿工作顺利安排。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