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
现将《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8个煤矿安全重点市县及平煤神马集团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煤重组办〔2015〕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郑煤重组办〔2015〕11号)文件,紧紧扭住煤矿安全“双七条”,强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打造装备先进、系统可靠、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矿井。
二、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并结合“登办〔2013〕54号”和“登政〔2015〕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各煤炭主体企业,各煤矿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煤矿治本攻坚战任务。
附件:《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8个煤矿安全重点市县及平煤神马集团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