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表矿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收到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申请后,按照《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补充通知》(郑煤重组办〔2015〕4号)和《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兼并重组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登煤重组办〔2015〕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2015年3月17日,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煤业)进行了复产验收,根据现场验收结果,暂不具备复产条件,批准该矿进行隐患整改。2015年5月20日,收到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金鑫煤业复产验收隐患整改报告后,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具备复产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金鑫煤业复产。为确保复产后煤矿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送表矿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恪守安全“红线”,坚决打好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战。
二、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金鑫煤业严格执行两采一准、异常信息处置及采掘备案等制度,大力推进“163”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三、金鑫煤业要严格按照备案地点作业,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158 人,零点班入井人员不得超过29 人,杜绝“三超”。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落实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加大职业危害防控力度,杜绝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等现象。
五、矿井要加强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副井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钢丝绳等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检测、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七、建立健全防突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八、矿井要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超前防范、源头治理。
九、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