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3238/2015-00160
  •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煤炭
  • 2015-05-26
  • 2015-05-26
  • 通知
  • 登煤重组办〔2015〕51号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河南国电能源东祥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备案

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河南国电能源东祥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备案报告》(永龙煤业〔2015〕47号)已收悉。根据《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兼并重组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登煤重组办〔2015〕7号)文件要求,2015年5月21日,登封市煤炭管理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配合郑州市煤炭局对河南国电能源东祥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祥煤业)进行了复工验收,共查出隐患23条。鉴于东祥煤业隐患整改将于5月25日到期,为使东祥煤业有时间按照“五定”原则对所查隐患进行整改,我局结合《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国电能源东祥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的批复》(永龙煤业〔2015〕4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隐患整改延期的备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东祥煤业必须严格按照《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国电能源东祥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整改的批复》(永龙煤业〔2015〕46号)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前,必须逐项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进行作业。

二、东祥煤业要切实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东祥煤业要严格控制入井作业人数,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55人,零点班停止隐患整改,入井人数不得超过10人。隐患整改时间自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25日。

四、东祥煤业要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五、你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管理并督促东祥煤业依法依规作业,严格按照批复的隐患整改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杜绝违法生产。

六、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摸清老空积水情况,并制定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七、批复的维修地点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八、各监管单位和驻矿监督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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